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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xzspj/2021-0000091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政务服务 发布日期 2020/07/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
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2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进一步强化有效制度供给,全面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治理效能,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现就我市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减权放权授权

1.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逐一深入论证现有行政权力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对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变相审批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深入实施“市县同权”。全面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调整由县域实施,提升县域发展要素聚集能力。坚持权责统一,探索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保障措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

3.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根据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用权需求和承接能力,制定赋权清单,依法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放足放到位,实现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便利化,做到“区内事区内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大数据支撑

4.构建一体化推进体制。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发挥大数据在流程再造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调整加强大数据主管部门职能,配齐配强大数据工作力量,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强化规划编制、标准制定、业务指导、监管督查、评估改进等职责,减少微观事务的参与和管理,构建统筹协调、上下协同、左右联动、高效运行的工作模式。加强大数据人才引进与培育,将大数据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范畴。支持市内高校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力争每年引进5名大数据高端人才,培养100名中高级大数据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以聘任制公务员等方式引进大数据人才,充实信息化、大数据主管部门。加强大数据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利用大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加大网络安全管控力度,建立网信、公安、国安等一体化指挥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

5.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省“1+16”政务云布局,统筹部门力量、社会资源和资金投入,推进市级政务云节点建设,优化云网基础设施,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和关键应用灾备。探索推进“1+N”政务云多点保障体系,加快市级以下系统上云,2020年12月底前实现“应上尽上”。进一步规范政务云管平台,优化政务云布局,提高云平台可靠性和安全性。继续推进政务外网建设,与省级节点实现管理对接,优化市县骨干网络架构,推进多网跨域融合互通。2020年12月底前,按照省统一建设规划完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优化政务外网承载能力。推动5G网络规模建设,2020年实现5G规模化商用,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重点连片区域优质覆盖。(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加强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业务与数据深度融合,构建规范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推进重点领域、重要历史数据电子化,在现有全市大数据资源库平台基础上,建立完善数据归集、管理和使用机制,保障大数据资源库数据及时更新和有效利用,持续强化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建立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健全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和省级数据返还应用机制,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开展“数聚赋能”专项行动。加快区块链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促进业务协同办理。参照省数据共享开放评价指数体系,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开放应用质量的动态监测评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7.建立安全高效的建设运维管理机制。强化市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归口管理,统筹项目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数据一体化汇聚应用。规范市以下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管理体系。坚持政府管理、市场运营,通过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方式,选择实力强、技术优、信誉好的企业,组建运营主体,做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维、服务工作,及时响应业务、服务需求,实现迭代更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三、全周期服务高层次人才

8.精简引进程序。全职引进到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对已满编超编但亟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事业单位,经核准可先使用人才编制“蓄水池”中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手续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周期由180天压减至50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公安局)

9.建立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范围。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事业单位“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探索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提供个性精准服务。开展“沂蒙惠才卡”网上申领工作。海外留学归国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选择当地公立中小学(含幼儿园)就读的,由当地教育部门按规定优先为其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选择国际学校或民办学校的,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持有“沂蒙惠才钻石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申请就读;持有“沂蒙惠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按照其监护人工作地、居住地就近就便予以优先安排。市内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高层次人才可凭“沂蒙惠才卡”就医,符合保健证办理条件的,给予办理保健证,凭证可到保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符合保健证办理条件的,在高层次人才定点医院享受预约就诊等优质服务,持“沂蒙惠才钻石卡”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定点医院服务专员陪同服务。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和企业高管(国企)出国洽谈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医保局)

四、创新监管模式

11.建立容新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创新产业“试错”机制,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1-3年包容期,留足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初次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指导企业自觉更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建立轻微或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对短期反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经行政指导仍未改正的,移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发出监管风险预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2.构建差异化监管新模式。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运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探索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以省级信用修复试点工作为指导,探索建立全市统一、各县区互认的信用报告标准,2020年12月底前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五、加快重点领域改革

13.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办”。2020年12月底前,将企业开办中的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印章刻制和涉税办理纳入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步启动银行开户在线预约。政府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四枚印章(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及税控设备,并根据不同类型提供个性化“政策包”。(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14.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类精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市范围内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全流程(包括从立项到不动产登记)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7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3个工作日。推广工业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实行“主动服务、容缺受理、有诺免责、失信追责”的审批绿色通道模式,2020年9月底前,扩展至工业领域。改革工程图审机制,实行基础先审、提前介入服务模式,2020年12月底前,全市依法取消图审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推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实行“亮灯”管理制度,实现系统之外无审批,审批过程全留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防办)

15.推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整合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资源,全面对接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共享集成,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推进网上缴税、缴费,试点推行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暖气”同步过户,加快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线下融合,打造线上申请、网上查询、远程审核、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实现全市“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全方位提升不动产登记智能化、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创新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选取企业群众关注多、社会需求高的行业,试点“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许可证件,整合为一张载明相关行业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2020年8月底前,在20个经营领域推出行业综合许可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烟草公司)

17.推行水电气暖通信一体化协同报装。强化“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告知承诺、联合踏勘、联合施工、联合验收”等流程再造措施,实现水电气暖通信一体化协同报装。2020年9月底前,报装申请实现“企业无需申请,专营企业主动对接并提前介入设计审查”。2020年10月底前,水电气暖通信外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告知承诺”,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含踏勘)以内。加强施工辅导,推行联合施工、联合验收,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高效能市政公用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中国铁塔临沂分公司)

六、打造标准样板流程

18.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强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大厅之外无审批”。2020年7月底前,公布全市统一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及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清单。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理,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20年7月底前,公布我市市县行政许可等事项划转清单,厘清职责边界,完善审管互动机制,强化“一枚印章管审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

19.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对符合申请条件、核心要件齐全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推行“容缺审批”,分批次编制公布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对达成明确投资意向的社会投资项目,实施“模拟审批”,待手续完备后及时转化为“正式审批”,建立健全“提前介入、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帮办代办”的全链条项目服务机制。2020年7月底前,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具体实施办法,初步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

20.推进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全面整合现有政务APP,打造全市统一的开放式移动政务服务总门户“容沂办”市民云APP,汇聚覆盖市民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资源,提供“千人千面”个性化服务,实现市民用“容沂办”市民云APP、“爱山东”APP临沂分厅畅享城市服务。2020年8月底前,“容沂办”市民云APP上线试运行。2020年12月底前,“容沂办”市民云APP、“爱山东”APP临沂分厅平台注册数不低于100万,接入事项不低于400项(含政务服务平台办件量前50位的高频事项),提供不少于100类电子证照“亮证”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21.开通建设“政企直通车”。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在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全面汇聚各类涉企政策和服务事项,建设全市统一的一站式涉企服务平台“政企直通车”,2020年10月底前,完善“诉求直达、惠企政策、办事服务、绩效评价、互动交流”五大功能,实现各类惠企政策一网汇集、精准推送、一键兑现。健全完善“诉求收集—政策制定—精准推送—事项办理—评价反馈”闭环式响应机制,2020年12月底前,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压实各部门在涉企政策“发布、汇集、查询、推送、办理、评价、督查”各环节责任,实现“政企直通车”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22.深入开展一件事“一链办理”主题服务。以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强化办事场景设计应用,再造关联事项“一链办理”主题服务流程,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实现一件事“一组流程、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个窗口、一次办好”。根据省部署安排,尽快将首批一件事“一链办理”主题服务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并实时动态监管。2020年12月前,推出面向企业、群众各50项主题式一件事“一链办理”服务事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链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23.推行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六统一”。对职工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三大领域18类34项民生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精简优化,统一标准,实现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申办材料整体精简30%以上,办理时限整体压缩50%以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市外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报销等办理流程压缩50%以上,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网上办”和“掌上办”不低于80%。2020年8月底前,除医疗费手工报销、个人账户资金提取等暂由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实现对公业务“网上办”和个人业务“掌上办”。2020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医保经办服务满意度测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规程。(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4.推进跨境投资贸易便利化。对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立项,除国家特殊规定外,采取告知性备案。实行货物通关“查检合一”“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优化外贸企业商事证明业务办理流程,实行“线上线下”并行模式。出口企业退税审核审批平均用时10个工作日,一类企业2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沂海关、市税务局、市贸促会)

七、再造部门运行流程

25.推动机关内部事项“一次办好”。改革机关内部运行流程,实行重大事项“由上而下”顶格协调,减少决策层级和环节。按照同类事项一条线运行、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负责的原则,加强业务、信息、流程整合,实行“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全面推行科室“并联”“限时”办理,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强化组织力、执行力为重点,加强科长队伍建设,打通工作运行“中梗阻”,拧紧责任“螺丝”。(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

26.推动跨部门事项“一次办好”。涉及多部门事项,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赋予其评价协办部门工作成效的权责。对有争议的事项,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提请市委编办协调,由市委编办出具意见。建立健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制度,加强部门职能运行管理。建立协同监督推进落实机制,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媒体作用,建立各类监督渠道线索移送、反馈、通报、处理规范机制,提高监督实效,督促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

27.推动跨层级事项“一次办好”。建立决策实施公开机制,对重大公共政策、重大事项决策,采取公开答辩、听证会等形式进行论证。建立纵向联动的跨层级服务模式,对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实行集中办公、网络互通、上下协同、左右联动、联合推进,改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落实问题直报机制,各县区要按照“提级调度机制”要求,认真梳理1个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呈报省委、省政府;对省直部门的意见建议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报送省对口部门的同时,同步报送市对口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八、加大落实保障力度

28.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压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责任,协调多方力量,形成攻坚合力,为流程再造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市直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标准、搞好上下结合,定期评估调度,持续完善“1+N”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9.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支持各级干部突破不合时宜的制度规定,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不明等因素导致出现失误和偏差、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以及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按照“尽职免责、不尽职追责”原则,给予容错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存在的失误和偏差,在容错的同时必须予以纠错。对容错免责的干部,在考核评价、评先选优、选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对容错从轻、减轻处理的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同等对待,合理安排使用。(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30.健全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制约流程再造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及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调研工作,掌握全市实际情况,适时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审计、督查等方式对流程再造情况进行监督,强化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全过程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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