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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xzspj/2021-0000190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政务服务 发布日期 2019/05/20
文号 鲁政办发〔2019〕1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9〕1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发挥积极作用。

一、围绕政策落实扩大公开

(一)做好助推山东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多渠道发布“十强”产业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等重大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加强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信息;重点做好扶贫政策举措、项目、资金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建立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做好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机构改革后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予以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持续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公开。

(三)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财政信息细化公开。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国资国企监管信息。

(四)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征地、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围绕解读回应深化公开

(一)深入解读好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全省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省政府各部门对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原则上要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

(二)及时回应好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要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地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切实增强回应实效。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三、围绕政民互动拓展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省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及公众参与方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加强门户网站预公开栏目建设,做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区分征集状态、标注起止时间。

(二)推进会议公开。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反馈机制,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代表,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各级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行政执法等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围绕公众普遍需求和重点民生事项,鼓励探索便民地图、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公众参与新模式。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网络问政、电视问政、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围绕平台建设优化公开

(一)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中国·山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改版升级,优化栏目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鼓励各级、各部门建设重点业务专栏,及时将本区域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完善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实现“搜索即服务”。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不断提升各级政府网站无障碍建设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加快推动市级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

(二)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依托《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和“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微信公众号,加大经验交流力度。

(三)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五、围绕组织保障强化公开

(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指导协调职能。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办公室(厅)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省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提高依法公开能力。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和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适时修订完善《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三)夯实基层试点成果。结合国家和省基层试点经验做法,巩固、推广、宣传30个县(市、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加大25个重点领域的标准应用。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案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加强考核督查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分值权重不低于4%。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教育主管部门要鼓励高等学校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

各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提出落实本要点的具体措施,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

附件:2019年山东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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