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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xzspj/2021-00003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政务服务 发布日期 2019/12/18
文号 临政字〔2019〕189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下放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下放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增强县级服务企业、群众能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下放一批“市县同权”改革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范围及方式

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对 196 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赋予临沂市各县实施。对实行“市县同权”的事项,市县有同等的受理权,群众既可以选择到市级办理,也可以选择到县级办理,充分满足就近办理的需求。跨县区事务审批权限仍由原市级审批部门承担。具体方式如下:

1.直接下放: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限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县级实施。

2.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对法律法规规定为市级行使或由上级委托市级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市级审批部门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县级出具具体审核意见、加盖县级审批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承担审批相关法律责任,市级审批部门不再重复审核,“见章盖章”。

3.服务窗口前移:对不能直接下放,也不能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行政许可事项,赋予县级受理权,由县级在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并由县受理部门负责转递市级部门审核办理。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过渡交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靠上指导,抓好业务培训,切实强化县级承接能力,2020 年 1 月 20 日之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事项下放到位,并将开展审批服务所需的各类文件、档案资料、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转交各县,确保县级能够顺利承接并实施。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和服务窗口前移的事项,要建立相应的审核转报机制,防止

脱节、缺位。

2.认真抓好事项承接。各县要主动与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尽快建立承接运行、监督考核、跟踪问效等机制,完善审批信息系统,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各县要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下放的事项原则上采取上下对口方式承接,对市级已经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由县级行政审批部门承接。

3.着力提升审批效能。各县要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有关要求,对“市县同权”的行政许可事项深入推进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4.及时做好更新公示。对直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县要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并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评估检查。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评估“市县同权”事项运行情况,要根据“市县同权”改革事项运行情况,及时研究出台实施细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事项接的好,接到位。

2.明确监管责任。实行“市县同权”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真正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并及时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3.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7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站公示,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做好“市县同权”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改革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改革成效。

4.及时汇报情况。各县政府要将衔接落实情况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20 年 2 月 3 日下午 5:00 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市行政服务中心 705 室)。

联系人:杨光、陈宏阳,联系方式:8130920、8727032,协同办公系统邮箱:市政府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

附件:1. 已实现市县同权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78 项)

      2.此次直接下放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40 项)

      3.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50 项)

      4.服务窗口前移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8 项)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 年12 月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临沂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2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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