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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13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务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沂i企”企业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涉企服务集成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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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字〔2023〕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打造“沂i企”企业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涉企服务集成化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造“沂i企”企业服务平台 深入推进涉企服务集成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企业服务能级,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企业无感直享,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涉企服务,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整体性、数字化、服务型政府,线上搭建市县区一体化企业服务平台,丰富涉企服务功能,汇聚惠企信息,线下升级企业服务中心功能,打造一站式、集成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专区,构建“一平台、一中心”,推进涉企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用政府“阳光雨露”滋养企业“茁壮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的政策服务、行政审批、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公共服务等涉企服务,推动由政府供给导向向企业需求导向转变,构建企业服务新模式。 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加强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政策服务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提高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坚持协同高效。按照“一盘棋”思想,健全部门联动、业务协同工作机制,充分依托涉企服务部门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专业人员力量,强化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各领域各层级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全面提升涉企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服务实现“一网汇聚” 1.开发“沂i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现有“政企直通车”平台功能的基础上,持续丰富拓展涉企服务链条,围绕政策服务、审批服务、金融服务、科创服务、法律服务、人才服务、诉求服务、产业服务等功能,汇集发布各部门涉企服务信息,打通信息孤岛,打造市县区一体化、集成式“沂i企”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惠企政策一站推送、审批服务一网申报、服务项目一页呈现、企业诉求一键直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2.重构市场主体库。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系统深度对接,用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公共信用信息,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类属信息,以及纳税、参保、公积金等数据,持续完善企业标签类型,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健全市场主体数据库,对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市政府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3.升级惠企政策库。按照政策类型、适用范围、兑现要点等关键要素,对惠企政策事项进行分类标签、精准标识。“沂i企”平台政策服务专区提供惠企政策梳理展示功能,集中展示国家、省、市、县区相关政策事项名称、实施依据、适用对象、兑现要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咨询电话等内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4.提升政策匹配精准度。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库和惠企政策库,增设“政策计算器”,依托大数据技术实现惠企政策事项与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的精准匹配和智能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5.推动政策服务直达快享。按照线上申报、线下申报、免申即享三种兑现方式,全面梳理惠企政策事项,分类完善线上兑现渠道。对于已有线上申报渠道的,通过链接跳转方式进行对接,政策兑现部门(单位)定期向“沂i企”平台反馈兑现过程和结果数据;对于没有线上申报渠道的,“沂i企”平台按需求提供线上兑现渠道,政策兑现部门按照公布的流程和时限及时受理、审核、公示、兑现,提升政策兑现全程网办率;对于免申即享的政策事项,通过“沂i企”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数据比对、智能筛选,确定受益企业名单,企业可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不断扩大免申即享事项范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6.打造企业专属空间。为所有入驻“沂i企”平台的市场主体提供企业专属空间服务,包括政策推送、政策订阅、政策收藏、事项申报、免申即享、“一企一档”等内容。建立企业数字档案,全面汇聚企业基本信息、许可信息、监管信息、政策信息等相关数据,为政策推送、兑现等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7.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按照“应解尽解”原则,建立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细化政策适用场景,梳理拆分政策规则,提炼政策核心要点,运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直播答疑、问答清单等方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有效性,方便企业一读就懂、一看就会。(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8.加强政策服务工作评估分析。加强对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政策归集上线、解读推送、资金兑付等工作的统计分析,提高政策服务工作评估能力,实现线上政策查询、业务咨询、政策申报、不见面审批、结果反馈等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二)打造企业服务专区,线下服务实现“一站办理” 9.丰富企业服务中心功能。加强企业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打造高素质服务人才队伍,聚焦涉企服务全链条,提供集成化、标准化、专业化“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10.探索惠企政策集中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咨询、办理窗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强化人员力量保障,采取“综窗统一受理、部门后台审批、资金直达账户”的模式,探索开展惠企政策集成办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11.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按照“会客厅”模式,汇集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与企业“坐下来”,倾听企业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等各类诉求,帮助解决遇到的难题,推动企业办事从“找多个部门”向找“一个专区”转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三)深化准入准营改革,持续降低准入门槛 12.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制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推行市场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提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开办全流程0.5个工作日办结成为常态,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便利、透明、可预期的登记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3.推广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优化升级临沂市“一业一证”平台,将申领营业执照纳入线上联办范围,逐步实现51个证照“三联办”(企业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理”)主题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打造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联办、联变、联销”服务模式,避免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多次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4.深化企业“营业一件事”集成办。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帖宣传品审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等高频事项纳入企业“营业一件事”集成办理,按照“一窗受理、后台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方式,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15.优化企业“迁移一件事”服务。推行企业跨区域迁移涉及的营业执照、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区县)迁移变更并联办理,为企业提供迁移一站式集成服务。全面清理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完善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移交规则,优化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的移交流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6.探索“股权变更一件事”改革。选取部分县区开展“股权变更一件事”改革试点,探索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纳税事项同步办理,解决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两头跑、时间长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17.推行“歇业一件事”服务。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将市场主体歇业涉及的登记备案、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相关流程整合为“歇业一件事”,实行“综窗受理、一套材料、统一办理”,同时,歇业市场主体的职工可一并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事项。根据上级部门出台的政策,研究制定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配套政策和差异化监管、金融支持等公益性援助救助扶持措施,激发歇业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四)拓展电子证照应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18.深化“电子营业执照+N”融合应用。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身份认证功能,关联市场主体名下档案、印章、证照、监管、信用、政策等信息,实现“一照汇集”,提升全市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档案、电子印章、涉企许可电子证书使用率,推动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19.推进“一企一照一码”工作。加快推广应用“企业身份码”,实现纸质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二码合一”。对能够通过扫描“企业身份码”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助力企业“亮码经营”“一码通行”,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惠企政策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调度。市政府办公室要做好全市惠企政策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推进具体任务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组建政策服务专员队伍,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沂i企”平台开发、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和涉企服务集成化改革等工作。市大数据局负责在系统建设、数据共享、项目立项上给予支持,为平台运行提供全面支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惠企政策服务的资金保障工作。涉企服务部门负责做好本领域政策发布、解读、推送、兑现等全流程工作以及“沂i企”平台相应版块内容的布设更新等工作。 (三)强化评估考核。市惠企政策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政策评价机制,对政策时效性、精准性、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价。要制定考核办法,对各县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涉企服务集成化改革等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要加强对涉企服务事项的跟踪评估,分析企业发展需求,跟进调整服务模式,推动企业诉求闭环管理,确保服务成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加大“沂i企”平台和惠企政策服务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涉企集成服务经验做法,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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