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培养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地作用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在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服务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促进“产学研用”结合的重要抓手,推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制定规划,做好基地建设工作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要制定基地发展规划,扎实做好基地建设工作。
(一)建设一支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原则上要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明确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教学组织、学员招收与考核、教学科研、培训登记、培训经费、后勤保障以及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管理制度。
(三)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备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实践性强的领域或科目还应有能提供学员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积极推广信息化培训手段。探索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等新的教学方式方法,积极开发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网络学习中心,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
三、动态管理,加强对基地的考核评估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认定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牌匾,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优先推荐设立省级、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资格,收回“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牌匾。本次认定的12家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周期为2020年-2024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各领域从事科研、生产、教学等方面工作的专家参与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对表现突出或成效明显的专家,在本人参加高级研修项目、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方面给予倾斜。
附件: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
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临沂市人民医院
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
临沂市中心医院
临沂市中医医院
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
临沂中科创新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乡村振兴)
临沂市农业学校(乡村振兴)
山东中农天泰种业有限公司(乡村振兴)
临沂市工业学校(乡村振兴)
山东朱家林乡建发展有限公司(乡村振兴)
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兰陵县分校(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