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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37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1/02/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
《临沂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

2020年6月17日、9月22日,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鲁城乡融组办字﹝2020﹞13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城乡融组办字﹝2020﹞18号),对各市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要求。为贯彻上级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署精神,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拟编制《临沂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如下:

一、规划范围、期限和目标

本次规划范围为临沂市域范围,即临沂市行政辖区范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系统评估《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实施情况,深入分析我市城镇化发展的趋势特征、机遇挑战、矛盾问题,研究提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完善配套政策,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目标导向。在科学分析预测本地城镇化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建立科学的规划指标体系。

(三)坚持城乡融合。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

(四)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我市城镇化发展实际,根据城镇化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目标路径,在贯彻国家和省规划基础上,充分体现沂蒙特色。

(五)强化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围绕户籍、土地、资金、住房、社保、农村产权流转、行政区划、社会治理等相关领域,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综合配套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三、规划内容

(一)分析现状与趋势。全面分析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现状特征和问题短板,深入剖析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科学研判未来发展规律趋势。

(二)确定思路与目标。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城乡融合为目标,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及到2035年本地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合理的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三)明确布局与路径。以人口、产业、资源等要素为核心,构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布局,科学确定发展路径,合理组织城镇功能、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城镇化分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空间形态,识别重要的发展战略空间。

(四)建立健全支撑体系。以产业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公共服务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保护传承、要素市场建设等为重点,提出统筹推进人、地、钱要素自由流动,以及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构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支撑体系。

(五)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从组织协调、近期行动计划、监测督导等方面入手,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工作措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地。

(六)专题研究。对影响本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人口、产业、设施配置、服务功能、发展政策等进行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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