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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6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2/04/26 |
文号 | 临政字〔2022〕4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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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字〔2022〕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临沂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教育是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强市必先强教。为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更加注重以德为本、以文化人,更加注重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更加注重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更加注重融合创新、共建共享,系统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持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重要先手棋,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促发展、谋未来的理念,推动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社会体系、科技体系等有效对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益。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学习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用足用好改革关键一招,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办法化解矛盾、破解难题。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准确把握各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教育领域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主动服务和融入大局,统筹教育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定位、贯通衔接,突出特色、锤炼优势;统筹发展与安全,注重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教育治理效能明显提升,教育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贡献能力显著增强,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社会建设加速推进,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为临沂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形成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全学段一体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育人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完善,铸魂育人机制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爱党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法治精神、生态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 基本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有教无类,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适合的教育机会,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长效机制,开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争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高中阶段教育实现特色、多样发展。特殊教育达到全省较高水平。 服务国家、省战略和临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建成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新模式、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样态,有效支撑“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勇当排头兵”目标定位。“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全面推进,助推教育对外开放。努力建成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建立较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契合全市传统优势及现代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要。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各负其责、协同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建立高效协调的分级统筹机制和完善的教育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完善的财政保障体制和高水平的师资保障体系。建立分学段、分类别、全覆盖的教育标准体系,以教育评价有效引领教育发展。教育信息化实现融合创新、智能引领,有力带动和促进教育现代化。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机制,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构建全学段一体化的思政工作体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实施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制度机制、教研科研四大创优工程。深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同城大课堂”项目,打造一批思政“金课”,加强思政课教师培训。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和主题团课党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纳入学生必修内容,分别在三年级、五年级和八年级开设课程,确保平均每周1课时。全面推进思政课程建设,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形成协同效应。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用结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纳入教师培训、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岗位能力培训的必修课程,与推进临沂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思政教育能力。(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推动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构建学段衔接、学科融通的德育课程体系,实现整体性与阶段性、现实性与导向性的统一。鼓励各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开发特色德育课程,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升学生网络素养,强化德育网络阵地建设,教育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社会热点问题及各类网络现象。立足临沂红色资源优势,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沂蒙精神。探索实施课程深化、课程拓展、资源支撑、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网络引领、理论研究等重点项目,构建红色文化育人体系,打造红色育人品牌。深化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动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非遗进校园。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突出环境育人作用,将学校文化建设与德育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凝练提升办学理念,普遍形成富有个性、得到师生广泛认同的校风学风。积极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提升社会规范用语用字水平。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实施“童语同音·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职业技能+普通话”教育等工程,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推进和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负责) (三)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保证每天校园阳光体育运动不少于1小时,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精心组织足球、篮球等项目三级联赛。全面推进体教融合工作,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年度通报制度,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达到55%以上。在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体育运动专项技能。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动学校坚持以艺术课程为主,开设可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的艺术课程。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评选“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加强体育、美育场馆建设,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配齐配好体育、美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负责) (四)提升青少年学生健康素养。突出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注重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日常卫生习惯,塑造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夯实“健康中国”根基。在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持续完善分学段、符合学生特点的健康教育课程内容与教学体系。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在中小幼各学段师生中全面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师生健康护理水平。多种方式配齐中小学校医。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党委、政府考核,打造市级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数据平台,联合卫健部门开展近视防控知识培训、视力健康筛查等活动,依托专业医院入校对学生视力进行监测,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三级监测”“三级预警”“三级防控”体系,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不少于1个百分点。落实学校师生心理健康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完善心理健康筛查、干预和跟踪服务制度,全面建立规范的心理健康档案制度。配齐配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2022年年底前,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1000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负责) (五)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推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着力构建贯通一体、开放协同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功能,引导学生树立劳动观念,培养劳动精神,形成劳动习惯,在劳动中激发创新创造力。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分学段、分年级落实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和教育内容。将学生劳动参与情况、劳动素养发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创新校内劳动实践,繁荣校园劳动文化,设立集体劳动周、劳动月,重视日常家庭劳动教育,建立家庭劳动清单制度,开展多样化社会劳动实践,推动市、县两级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市教育局、团市委负责) (六)推进法治、生态文明和国防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实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绿色学校创建为依托,开齐开好环境教育地方必修课程,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进课堂,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把国家安全教育覆盖国民教育各学段,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层面,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统筹军地教育培训资源,深化学校军事课和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将国防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课程,试点“学校组训+基地轮训”等训练新模式。(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军分区负责) (七)扎实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推进家校政社共育一体化进程。发挥家庭第一课堂、家长第一任教师的重要作用,引导帮助家长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素养。实施家校共育行动计划,家校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减轻学生各项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落实“家访八条”要求,完善教师全员家访制度,推动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家长委员会职责,引导家长委员会在反映家长诉求、补充教育资源、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运行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密切学校与周边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类场馆联系,发挥社会资源补充作用,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免费向学生开放。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三、系统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一)发展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坚持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建设,力争使55%左右的县区通过国家认定。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举办公办园。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成本调查和收费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严格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服务。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5%。控制幼儿园班额,逐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游戏活动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建立科学的幼小衔接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协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强化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强化日常监管,每5所幼儿园配备1名责任督学。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占比达到85%以上。新进幼儿教师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负责) (二)打造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统筹城乡中小学布局,深化资源配置改革,把乡村教育振兴和薄弱学校改造提升作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抓手,坚持补齐乡村教育短板。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扎实推进并遴选一批市级试点乡镇,指导县区做好省级试点乡镇评选,充分利用扶持资金打造乡镇驻地学校软实力,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弱项,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持续加大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功能教室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实施农村中小学卫生厕所改造工程,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利用班额小的优势,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探索,结合乡土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着力打造镇域办学特色和品牌。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减少大校额并降低班额,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小班化教学。支持各地探索实施初中提质专项计划,充分重视初中学段承上启下的重要性,努力促进城乡初中优质均衡发展,下大力气提升农村和乡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实施强校扩优梯次发展专项行动,通过集团化办学优化升级、学校结对联盟集群发展、区域教育协作双赢、全域学校梯次发展组类提升4类工程,打造区域教育协作品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力争30%的县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认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和控辍保学责任。(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即“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高位推动、审慎稳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规范、防范风险,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建立作业统筹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面保障,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长效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将“双减”工作列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强化追责问责。全面排查“双减”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加强风险防控。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先试,稳妥推进,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四)做强特色多样的普通高中教育。启动强科培优行动,着力构建贯通招生、培养、评价、管理等环节的体制机制。指导各高中学校加大优势学科培育力度,强化课程体系建设,培养特色学科骨干教师,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普通高中由分层办学向分类办学转变,推动普通高中立足人才培养需要和自身办学实际,以特色学科培育为主抓手,改革育人方式,提高育人质量,形成鲜明办学风格。扩大特色高中招生自主权,依据特色学科自主提出中考科目达标要求,支持学校依据特色学科,采取更加灵活的选课走班方式。完善普通高中发展保障机制,所有普通高中实现办学条件达标,严格落实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允许办学特色突出的高中适当上浮。推动学科基地建设,逐步实现市域内高中学科全覆盖。充分发挥学科基地在教学研究、课题攻关、师资培训、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辐射引领作用。统筹考虑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师资、校舍、设施设备资源,满足选课走班等教学需要。(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五)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构建适应需求、纵横双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各类型、各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高质量完成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任务。推动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多方参与,高水平实施普通中小学生涯教育、职业启蒙和体验教育行动计划。夯实中职教育在现代职教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实施办学条件提升行动计划,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所高水平中职学校,保持职普比大体相当。进一步扩大普职融通试点范围,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互转。以职业能力增进为主线,强化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推进中等和专科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支持优质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全面建成普通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贯通,职前培养职后培训相协调的人才培养体系。(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健全分类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推进省市共建临沂大学,支持临沂大学等高校开展国家“双一流”和省“双高”建设,力争进入国内同类型高校前列,推动临沂大学向应用型转型发展,支持临沂大学医学院建设,促进康复、医疗等相关健康产业发展,支持临沂大学分类推进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建设工作,将青岛理工大学费县校区迁至临沂市主城区,支持新校区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工作,提升临沂校区内涵质量和科技服务水平。推进临沂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实现整体搬迁。统筹配置全市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高校区域布局,新增一批高等学校,精准培育区域产业发展适用人才。推进科教融合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 (七)全面构建适宜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推动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实行十五年一贯制办学,推行免费教育。建立符合各类型特殊教育特点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施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程,实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积极推广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模式,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提高融入社会和终身发展能力。(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市残联负责) (八)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平稳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落地落实差异化扶持政策。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比重,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涉及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保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收费和账户监管制度。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规范办学秩序。建立完善民办教育综合治理体系,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民办教育办学水平,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九)加快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继续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山东省学分银行建设与应用,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支持驻临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显著提升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质量,打造形成一批特色精品。广泛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的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探索实施订单定向培训。统筹推进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发展基于工作场所的继续教育,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途径。鼓励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教育延伸,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民阅读活动,鼓励各类文化机构场馆为居民开设终身学习公共课堂,培育一批终身教育品牌项目,建设居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健全激励考核制度,把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纳入对职业学校的综合评价。发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各级老年大学对老年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社区教育机构普遍举办老年教育活动。加强开放大学体系建设,完善以市社区大学、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县区社区教育学院为主体,以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村(居)社区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学习培训四级教育网络,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大规模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为学习者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教育服务。打造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的继续教育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探索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的经费筹措机制,支持社区教育事业发展。(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老干部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四、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保障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的正常开设,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课程、课时。积极推进课程整合,强化跨学科学习,统筹课时安排,打破学科知识壁垒。启动实施强课提质行动,分学段、分学科修订课堂教学常规,支持教师结合学校特色、学生特点、教学个性等因素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优秀教学案例。积极推进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教学创新,强化实践教学,打破学校的传统边界,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孵化培育与推广应用,命名建设一批市级教学改革实验校、实验区。建立学情会商和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形成述评报告,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健全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供给制度,坚持公益普惠方向,将课后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计算范畴,施行“一校一案”,鼓励支持幼儿园、小学将课后服务时间适当延长,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到2021年年底,按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程门类以及当地实际,县区教研机构配齐所有学科专(兼)职教研员,持续优化四级教研联动、教学视导、教学示范与帮扶、教研员联系学校、教研员工作室、教研员任教等制度,建立起富有临沂特色的教研体系,为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市教育局负责) (二)深化职业教育育人机制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争创省级产教融合型示范区(园),积极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施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建设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转,争创3-4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10-15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工程,支持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推进“三教”改革深度开展,建设地方特色教材,探索建立具高层次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1+X证书(即“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扩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与范围,“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不断提高行业企业认可度。扩大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测试范围和规模,促进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在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内部薪酬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完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优化本科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支持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速存量调整与增量优化,改进优化专业方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支持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鼓励支持高校积极参加工程教育、医学教育等国际标准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以及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其他高水平专业认证,推动专业建设对接行业标准、体现产业需求。实施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计划,努力建设一批跨学科、跨专业的现代产业学院,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为一体的人才培养实体。实施多种形式的校地一体、市校融合工程,实现共生共荣、互利多赢。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完善以教学成效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加强教材建设,坚持凡选必审,落实高校党委对教材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化学分制改革,支持学生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推行学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按照个性化发展需求制定差异化修读方案。强化质量意识,健全内部质量控制机制,针对课堂教学、实习实践、考试评价等关键环节,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建立全过程全方位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反馈、改进体系,持续提升办学质量。严格过程管理,加大过程考核比重,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加快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对接“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以人才需求为导向,推进产教融合、精准对接,切实提高服务支撑能力和贡献度。深化高校工程教育改革,加大理工科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实行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的有效机制。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发、育种、农业机械等相关领域学科专业建设,服务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基层农技推广岗位需求,做好公费农科生培养工作,加快培养涉农高层次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遴选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培养培训新型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注重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将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贯穿各级各类教育和教育教学全过程,爱护和培养创新天性,激发好奇心、想象力,形成学生健康的创新人格。全面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着力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切实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增强创新实践能力。加强专业化创新创业指导,引导毕业生投身服务城乡社区和新业态领域创新创业,并带动就业。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促进终身可持续发展。(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提高对特定教育群体的精准化服务水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机制,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健全学困生个性化帮扶机制,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建立学习情况跟踪、学情分析和帮扶责任落实制度,提升学业完成率和学业质量。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与精准帮扶机制,全面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保障健康成长。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均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就近入学原则和异地升学考试政策。实施专门学校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专门教育工作,有效发挥教育矫治作用,挽救涉罪和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提升青海海北班教育教学与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提高被支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落实师德满意度测评制度,强化师德考核及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师德档案。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奖励、惩处等制度,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长效机制。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建立师德失范行为和重大问题报告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开展“临沂最美教师”“临沂市师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评选,倡树师德典型,积极发掘宣传基层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遴选一批师德师风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让教师充分了解国情民情,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加大教师教育力度,拓展培养渠道,创新培训方式,健全市县(区)教师发展机构和培训者队伍,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推进“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教师全员轮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着力提升教师信息化能力素养。加强与临沂大学等高校在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鼓励行业组织和领军企业积极参与教师培养。实施沂蒙名师、沂蒙名班主任、沂蒙名校长建设工程,健全完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机制,培养造就一大批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和骨干教师。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开展乡村教师专项培训,支持乡村教师提升学历层次,高质量补充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建设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实施编制周转池制度,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统筹教师配置和管理。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提高学科教师补充的针对性,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全面清查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和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现象。严格规范在编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借调使用中小学教师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各级各类教师职称评聘、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制度。推动建立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开展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水平指标监测,推动“县管校聘”改革落地落细。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长培养选聘、履职考核、薪酬保障、交流轮岗等制度。(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政策,不断深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负担,保障教师权益,提升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推行教师优待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教师游览景区等免费政策。开展各级优质课和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定期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加快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 (一)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强化基础研究和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突出培育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实施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将高校打造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深化市属高校科研放管服改革,落实科研经费“包干制”,不设经费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市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登记、收益分配制度和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运营专门队伍,加强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大学科技园布局,引导高校师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将职业院校打造成为支撑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的技术技能创新平台和技术研发中心。(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三)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促进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门类繁荣发展。支持高校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支持临沂大学争创高水平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支持临沂大学依托临沂红色资源优势,打造红色基因传承高地,传承红色基因。(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负责) 七、持续推动信息化时代的教育创新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基础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力争各级各类学校升级千兆宽带网络,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开展IPv6、5G等新一代互联网应用。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多媒体设备普及率达100%,普及使用便携式移动学习终端,强化智能教室、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图书馆、STEAM空间、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物联网终端系统、创客教室等建设,打造智慧后勤、智慧安防、智慧场馆等。实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程,做到教育网络安全监测和安全等级保护全覆盖,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二)大力开发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构建与国家新课程标准配套的基础教育数字教学资源,建设并完善数字教材和配套资源体系,优化教学、作业和评价资源库,推动基于知识图谱的标准试题库建设,强化数字教学资源的移动端适配能力。积极组织“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优质资源建设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融合应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山东省(临沂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形成覆盖基础教育阶段所有学段、所有学科的生成性、高品质、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推动网络课程、精品课程建设。建成全国一流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覆盖所有专业大类和主干课程。支持在校大学生和社会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打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资源库和服务平台,为终身学习提供更加规范、有序、便捷的信息化服务。(市教育局负责) (三)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整体应用“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的智慧课堂,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新型教学模式,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环境下教师人技协作支撑体系建设和课堂教学变革,借助于多模态交互形式,鼓励开发人工智能教学助手,全面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助推因材施教和精准教学,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注重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实施信息化教学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开展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测评,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入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培养适应智能化时代需要的新型专业人才。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应用,组建在线教育扶智团队,实现在线同步课堂和同步教研,将优质资源输送到农村学校和偏远地区,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市教育局负责) (四)完善网络化智能化教育管理与服务。不断完善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信息系统及基础数据库,实现学生、教师、教育机构数据及时全面入库、动态监管、开放共享。建设完善市、县区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实现上下互通和数据交换,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教育督导评估、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价、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等工作中,注重教育大数据挖掘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建设教育招生考试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大数据分析挖掘数据价值,为评估学生学业水平、调整教学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八、积极开创教育合作交流新格局 (一)构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面向更多国家构建教育合作伙伴关系,打造形成教育对外开放的“桥头堡”。注重加强与欧美、“一带一路”沿线拥有一流教育资源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各地各校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校际、城际教育交流活动,形成多元化、多梯次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市教育局、市外事办负责) (二)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支持与境外高水平院校合作办学、学生互换、学分互认。有序扩大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市教育局、市外事办负责) (三)推进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统筹各类教师出国留学访学项目,加强资助骨干教师、重点学科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出国留学访学,提升境外访学和研修教师比例。有计划、成梯队选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赴国外培训、学习,不断更新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技术。鼓励教学科研人员接受国(境)外教育机构、企业、行业组织等机构邀请,赴国(境)外开展讲学、研修、见习、实训、学术交流,开阔国际化视野,跟踪国际科技前沿。加大高水平外专外教引进力度,加强中外教师教研合作,推动互学互鉴。(市教育局、市外事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培养具有全球胜任力的人才。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探索建立初等、中等、高等教育不同学段间对口贯通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探索建立“外语+”“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精多会、一专多能”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提高公派出国留学、培训的层次和质量。(市教育局、市外事办负责) (五)提升临沂教育国际影响力。优化国际学生生源、国别和专业结构,探索建立优秀国际学生吸引、培养、储备和引进一体化系统,做强“留学临沂”品牌。加强对外宣传,讲好临沂教育故事。建成各级政府引导、学校和企业多方积极参与的国际学生奖学金体系。加强国际学生中国国情、法律法规教育,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沂蒙文化、红色教育、青少年交流基地及其体验中心的综合文化交流平台作用,打造国际知名的中华文化体验平台,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积极参与海外国际学校建设计划。(市教育局、市外事办、市委宣传部负责) (六)加强鲁台港澳教育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海峡两岸校长论坛交流大会等平台作用,推进我市高校与台港澳高校在人才联合培养、优质师资和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利用好我市在传统文化方面的优势,大力推动青少年交流,通过交流访问、文化研修等活动,增进台港澳青少年对祖国大陆(内地)的了解,增强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市教育局、市委台港澳办负责) 九、建立健全教育评价体系 (一)推动各级科学履行教育职责。健全完善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完善对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制定评价细则和评价办法,科学开展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落实正确政绩观要求,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探索在部分县区设立教育评价改革试验区,选择部分有基础、有条件的学校进行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推进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市委教育工委负责) (二)完善学校评价标准。落实省级示范、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建设标准。积极探索“底线+特色”“规范+示范”实施路径,健全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落实机制,指导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坚守办学底线;推进中小学全面育人优质校、特色校创建,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打造高品质学校。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和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综合利用用人单位、第三方、同行等多方评价的结果,引导职业院校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面向市场灵活开放办学、内涵发展特色创新办学。(市教育局负责) (三)强化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制定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办法,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考核。完善教学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等项目遴选办法和教学成果奖励评审标准,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精简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对原有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层次相近、措施相似、力度相当的不再重复设置,原则上不再新设。对继续实施的人才计划,要明确计划定位,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依法管理,加快健全以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选机制,构建层次分明、定位清晰、衔接有序的人才计划体系。(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德育评价方式方法改革,建立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多元参与的学生德育评价模式,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分学段、分类型研究制定中小学和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统筹利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方式,完善学生德智体美劳评价办法。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测评指标、内容和方式,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学段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开展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实践情况记入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制度,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市教育局负责) (五)健全人岗相适的用人评价机制。持续加强人才评价改革创新突破,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教学成效、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构建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招聘时按照岗位需求确定学历层次、岗位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深化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遏制掐尖行为。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断提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质量。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积极推进等级评价、等级呈现、等级录取。完善高中录取名额指标分配办法,促进初中均衡化发展。深化体育科目考试改革,初中、高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确定成绩,并逐步提高分值占比。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方式确定考试成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办法,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进一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遵循考试评价的规律,创新命题方式,进一步提升命题质量,突出立德树人导向,重点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建设全面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综合保障平台,完善考试作弊行为监测防控技术体系。(市教育局负责) 十、不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教育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形成系统完备、协调衔接、保障有力的教育制度体系,全面实现教育工作有法可依。健全教育制度实施机制,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制度。严格落实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教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重大教育违法事项通报制度和重点督办制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教育督导和教育执法协同机制,将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县(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完善依法治校评价体系,发挥法治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学校领导班子述法制度。推进学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学校法律文书清单制度,健全学校法律纠纷依法处理机制。(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负责) (二)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综合运用规划、标准、信息服务、督导问责等现代治理手段,把握办学方向,保障教育有序、健康发展。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深入。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全面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教育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电子材料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创新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综合运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推动“进厅办、网上办、掌上办、云上办”,逐步实现“清单化、标准化、网络化、数据化、一体化”的数字化治理。(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三)持续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健全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制度。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结构。完善校长选聘机制,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负责) (四)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实调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协调教育督导工作。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依法依规设置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工作人员,确保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职能,形成科学完善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督促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开展科学的评估监测与评价;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并落实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约谈、通报、问责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评估监测与评价的使用效能。落实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各项激励政策。(市教育局、市委编办负责) (五)优化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市级财政教育投入年均增长10%左右。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收费动态调整和分类定价、优质优价收费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支持高校多渠道筹资,发挥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赠。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改进管理方式,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教育财政干部队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健全教育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打造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减少一般事故,防止发生较大及以上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防灾和自救自护能力。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方位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防基础建设达标;注重高新技术产品应用,着力推进校园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建立“探头站岗、鼠标巡逻”校园安全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实现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治理体制机制,确保校车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狠抓预防溺水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确保营养健康。强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舆情处理和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统战部负责)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选优配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把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的优秀干部选配到领导岗位上来,建设高素质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统战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高校统战干部和统战委员。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负责) (二)统筹推进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构建全方位协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机制,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其实施体系中,强化教育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协同实施,推动教育体系与科技体系、产业体系、社会体系有机衔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教育规划,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形成一县(区)一案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局面。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各项指标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科学审慎地修订规划和滚动编制阶段性重点项目、行动计划。健全规划实施督导问责机制,将教育规划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优化舆论宣传引导机制,搭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建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进展情况。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方式方法,汇聚教育发展正能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负责)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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