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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07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06/04/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6〕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年-2010年)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为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建设“大临沂、新临沂”战略部署相协调,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相适应,依据《山东省残疾人事“十一五”规划》和《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大临沂、新临沂”做出积极贡献。

总体目标:

1、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环境进一步优化,扶残助残

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

2、基本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

到有效维护;

3、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实力和能力明显增强;

4、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5、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生产生活状况显著改善。

指导原则:

融入大局,科学发展。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融入相关事业发展领域,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政府主导,协调运作。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将相关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联体运行,总体推进。

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发挥各级残疾人组织作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依托社会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

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满腔热情地关心残疾人,切实尊重他们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障事业发展。

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既要有总的目标和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工作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只要有利于改革和稳定,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维护残疾人的合法利益,允许并鼓励进行大胆的改革和试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整体推进,重在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组织机构,推进乡镇残联规范化建设,强化社区组织服务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完善业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二、“十一五”规划的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工作

任务目标:

“十一五”期间,使45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至90%以上,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控制在4.5‰以下,加强残疾预防的宣传,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康复中心和全市白内障复明定点医院的检查指导,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市和各县区至少定点1处医院眼科、眼镜店,开展低视力检查和助视器选配供应;组织白内障复明手术,对特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给予费用减免或补助。

2、加强聋儿康复中心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聋儿培训;做好聋儿教师的培训和聋儿语训教材的推广和使用,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大力抓好聋儿家长培训工作。

3、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精神障碍防治康复管理体系、技术指导机构和治疗康复系统,为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创造条件。抓好智残儿童早期干预,以幼儿园和特教学校等为依托,开展智残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

4、推动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肢残功能训练,对麻风患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市、县区残联建立健全特殊用品用具供应站。

5、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防止碘缺乏病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残疾预防知识的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学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各级财政按有关规定将康复经费纳入预算,积极筹措资金,对贫困残疾人康复和大病医疗实行救助;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使参保率不低于当地农民参保的平均水平。

(二)教育工作

任务目标:

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在“十五”基础上有进一步提高;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积极推动特殊中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和农村残疾人普遍接受职业培训或职业技术教育。

主要措施:

1、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普九”义务教育体系,以特教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使有接受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健全儿童入学水平。

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市至少设立1所残疾儿童幼儿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要附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将聋儿语训纳入教育规划;创造条件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调整办学结构和规模,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加大特教学校经费投入,特教特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3、加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打造以市培训基地为中心、县区培训基地为主体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网络;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5000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使10000名农村残疾人至少掌握一门农村实用技术,帮助他们实现脱贫。

4、逐步建立以市场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举办职业技能竞赛,表彰职业技术能手。

5、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教育和开展资助贫困残疾学生活动的通知》精神(鲁教财字〔2003〕30号),解决城乡贫困残疾子女的就学难问题。按照政策规定,对接受特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实行补助和适当奖励,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春雨助学”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帮助800名残疾少年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6、加强残疾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教育,培养独立生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注重各级各类特教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教师资的质量和数量。

(三)就业工作

任务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残疾人就业政策保障体系,积极促进就业,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在当地平均水平。

主要措施:

1、加大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改进征收方法,加强征收手段,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并每年有所增长;规范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和管理。

2、加快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做到有编制、有机构、有专人管理;建立完善全市就业信息网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管理。

3、依法推行按比例就业,促进集中就业,加强福利企业的管理,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外地劳动力市场,帮助残疾人就业;依托街道和社区,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就近就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4、各级工商、税务、劳动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减免税费照顾。

(四)扶贫救助

任务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4]076号),通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扶助活动,实现残疾人人均年收入与全市人均年收入同步增长,确保50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彻底脱贫;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加大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

主要措施:

1、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摸清贫困状况底子,制定和完善优惠扶助政策。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各级政府要安排和逐年增加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加强对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残疾人贫困户。

2、继续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积极争取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帮助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每年改造危房或新建住房30~100户;采取措施,落实政策,保障城镇残疾人基本住房需要。

3、推进从业扶贫基地建设,各县区不少于2~3处,全市达到30处,辐射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组织实施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和各种有利于残疾人增加经济收入的项目。

4、认真开展残疾人“低保”和“供养”工作。将城镇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在农村普遍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农村残疾人实行供养,保障其基本生活。

5、积极探索制定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

(五)文化体育

任务目标:

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各种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和培养文体人才,繁荣文艺创作;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主要措施:

1、各类公众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公共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图书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

2、倡导残健融合、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等自娱性活动,逐步增加参加文体活动的残疾人的数量和范围。

3、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特殊艺术创作的扶持和指导,培养文艺人才,推动特殊艺术的发展。积极组织和参与对外交流,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

4、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注重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与培养,探索成立残疾人体育俱乐部,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体育场馆,强化管理与训练,提高竞技水平,积极参加国内外体育赛事,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5、各级政府要对残疾人文体活动经费给予倾斜,对重大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对成绩突出的文体人才给予奖励。

(六)组织建设

任务目标: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各级残疾人组织机构,重点强化乡镇(办事处)、社区组织建设,完善组织体系,改善工作条件,全面履行职能;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活跃专门协会工作。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关心和重视残联的组织建设,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要求完善机构,做好工作。

2、加快推进乡镇残联规范化建设。制定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健全组织,稳定队伍,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搞好服务。村(居)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

3、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全市社区均建立服务机构,达到配置齐全,功能完备,不断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水平。

4、做好残联干部培养、教育、选拔和交流工作,保持残疾人事业队伍的活力。分级分批系统地对残疾人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工作者队伍。

(七)无障碍建设

任务目标:“十一五”期间,继续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主要措施:

1、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对新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和住宅区,特别是医院、商场、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区等,要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及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的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批准。

2、对已建的道路、重要公共建筑以及施工建设中的项目,凡没有无障碍设施的,都应按照《城市道路及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的规定,有计划、有步骤的予以改造。

3、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各大商场、邮局、银行、图书馆、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要学会常用手语,加强与残疾人的信息交流。

4、加强无障碍建设的宣传,所有无障碍设施都要设立文字图形标志,普及有关知识,做好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展好无障碍建设示范区活动。

5、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每年都要组织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残联配合有关部门对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实施监督。6、积极争创无障碍设施示范城,2006年达到省级无障碍设施示范城的标准。

(八)维权工作

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补充地方性法规,完善维权工作机制,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主要措施:

1、各级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的规定,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扶助政策,明确优惠规定和措施。

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3、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开展人大执法检查,组织政协委员进行调研视察,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侵犯残疾人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4、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残疾人信访制度,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环境,努力实现法律服务无障碍。

(九)信息化建设

任务目标:建设全市残联信息交流和数据传输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网络化;大力推广办公业务应用软件,推进统计电子化;全面加强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重点抓好电子政务培训和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交流、合作。

主要措施:

1、建设残联系统网络应用平台。各级残联全部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建设覆盖全市残联的电子政务网。

2、建立相互衔接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推广使用配套办公软件,基本实现公文处理自动化、统计报表电子化、信息管理动态化,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3、按照有关指标规范,建立公众信息网站,提高网站建设质量和水平。

4、加强电脑网络和信息化处理技术培训。“十一五”期间,全市残疾人工作者全面培训一次,重点培养一批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信息员,确保现代化办公设备有人用、用得上。

(十)经费保障

任务目标:

加大公共投入,积极拓宽募集资金渠道,实现残疾人事业投资多元化,夯实事业发展的基础。

主要措施:1、设立政府残疾人生活救助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救助贫困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就业保障金要按照规定全部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经费来源主渠道作用,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预算。

3、采取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残疾人事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积极争取海内外捐赠。

4、各级残联和有关部门要用好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一)社会环境

任务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各级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宣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事业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主要措施:

1、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和全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亮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规模效应,营造舆论声势。

2、宣传、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不断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作品。

3、做好电视手语节目和残疾人事业公益广告的播发工作,推进影视节目加配字幕,县级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

4、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快网上平台建设,开拓宣传新窗口,丰富舆论宣传的渠道和形式。

5、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法律助残”等扶残助残活动,建立和完善志愿者助残的激励机制,表彰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倡导助残为荣的良好风尚,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6、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热爱生活、自强自立,大力表彰各行各业富有时代创新精神的残疾人自强模范,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残疾人良好的社会形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进步和发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006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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