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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09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07/04/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临沂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临政办字〔2007〕21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临沂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保证老龄事业与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意义

《临沂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全市的老龄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也逐步扩大;老年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城镇得到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各类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遍布城乡;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各项老年优待规定得到落实,老年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体系逐步建立;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各类老年活动站点遍布城乡;老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提高了全社会的老龄意识,促进了尊老敬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老龄工作机构和老龄工作队伍不断得到巩固,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老龄网络,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从人口发展的趋势看,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九五”末,我市老龄人口为106万人;到“十五”末,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126万,同比增加2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其中农村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85%。据预测,“十一五”期间是我市老年人口急剧增长期,到2010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将上升到14.8%左右,达到156万人。对社会保障、劳动力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文化体育事业、社会服务、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带来了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影响。因此,“十一五”期间,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期。制定老龄事业“十一五”规划,就是要抓住机遇,协调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发展老龄事业的关系,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全市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物质保障与精神保障、福利事业与老龄产业、敬老道德建设与老年法制建设、城市老龄工作与农村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突出养老保障与养老服务,大力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3.坚持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相结合,强化政府责任、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

4.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兼顾当前与长远、重点与均衡,提高老龄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老龄事业总体目标任务是:一个围绕、形成两个局面、做好四个结合、建立五个体系。即: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努力形成老龄事业福利化、社会化、产业化相互促进的局面和老年人共享、共建、共融的局面。逐步实现道德与法制相结合、家庭与社会相结合、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福利与市场相结合的新的养老保障模式。建立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障服务体系、老年人政策体系、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体系、老龄产业体系、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三、基本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障服务体系

1.健全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坚持家庭养老是养老保障主渠道的方向,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在农村继续坚持开展和进一步完善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倡导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新的家庭养老观念,树立社会服务进家庭的意识。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家庭养老制度化、法制化。建立家庭养老监督和调解制度,形成由基层村级组织、老年组织相结合的监督、调解网络,督促赡养人落实家庭赡养义务。倡导邻里之间、老年人之间、亲友之间互相帮助,探索建立邻里亲友助老网络。“十一五”末,初步形成赡养人承担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义务、社会提供照料服务、基层组织监督落实、政府给予支持鼓励的家庭养老保障体系。

2.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增加财政投入,提高统筹层次,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探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办法。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制定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在“十一五”末,力争农村适龄人口参保率达到50%。要引导鼓励商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发展养老保险业务。经济条件好的农村实行养老补贴、集体福利供养等制度。

3.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落实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明确资金来源和负担比例,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改扩建, “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优先将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各级政府加大救助投入,多形式、多渠道救助贫困老年人,确保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建立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优先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加快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和推广,对老年人实行费用减免等优惠。在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对老年人在报销比例、保险病种等方面给予照顾。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优先解决老年人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面向老年人开展医保业务。发展老年医疗和服务网点,建立健全老年病研究、预防、咨询、护理、康复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老年人门诊和老年病房。“十一五”末,形成从市到村(社区)方便老年人的医疗服务网络。

5.构建老年社会服务网络。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事业。在城镇,以市、县区服务中心为纽带、以街道服务站为骨干、以社区服务点为依托,建立多种形式的老年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在农村,发达地区,每个乡镇至少要有1处老年服务场所,有条件的村可以采取分片联合的办法设立老年服务场所或组织。欠发达地区也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政府给予多种形式的扶持。建立市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建立2处以上水平较高的示范性老年公寓或综合性老年服务场所;县区至少要建成1处示范性老年公寓;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公寓,乡镇敬老院可以实行“一院两制”。村要根据集体经济能力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兴建福利集中供养、补贴集中供养、有偿集中供养等多种形式的老年公寓。

(二)逐步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

1.加强各项老年法规政策建设。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

2.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列入全市普法教育计划,县区主要媒体都要开设老年维权栏目或节目。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对老年人实行司法救助。要研究制定老年人法律救助或援助办法,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内设老年人法律援助岗或联络室,全市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为骨干、以法律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优先为老年人服务。以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基层派出所、法庭为依托,建立基层老年法律服务网点,及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

3.完善执法和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人大检查、政府督查、政协视察的工作制度。制定老年行政执法制度或办法。各级老龄工作机构适时组织老年行政执法检查。

4.依法惩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严重侵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列入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统一部署;研究涉老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涉老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三)建立健全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体系

1.把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2.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城市每个社区、街道至少要有1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80%的农村要有1处老年活动基地,每个乡镇要有1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县区采取改造、扩建、新建相结合的方法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筹建市老年活动中心,作为全市综合性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各类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都应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

3.建立和规范老年文化体育组织。积极组织引导广大老年人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市、县区都要成立规范、稳定、水平较高的老年艺术团和老年体育组织,适时建立创作、书画、摄影等老年文化团体,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人文化体育需求。

4.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十一五”末,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形成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县区老年大学为中心,乡村老年学校为网点的老年教育布局,有40%的老年人有机会参加学习。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事业。老龄、教育、文化、体育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举办多种形式和内容的老年人培训班。

5.坚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老年人运动会。市里有计划地组织摄制老年专题片,各县区每年都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乡镇(街道)、村(居)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要引导文艺团体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

(四)大力发展老龄产业体系

1.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老龄产业发展的意见》,逐步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调动多方面兴办老龄产业的积极性,支持企业参与老龄产业发展。

3.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龄产业发展机制。

4.培育发展老年消费市场,以第二、三产业为重点,以养老设施、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旅游观光、老年用品、老年食品等方面为突破口,构建老龄产业体系基本框架。

(五)建立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

1.推动“老有所为”规范化。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建立市老年人才信息中心。各类老年服务机构开设“老有所为”咨询服务业务。

2.发展“老有所为”组织。建立低龄健康老人志愿者队伍,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老年人才集中的地方和单位,建立相关专业协会,充分发挥老年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3.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组织广大老年人参与民主监督、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民事调解、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和事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身体健康、符合需要的老年知识分子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老龄事业发展。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列入考核,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为老年人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大对老龄事业投入。坚持政府、集体、个人相结合的老龄事业投入原则。各级政府要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确保用于老年人基本保障的福利性投入;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发展。集体组织凡是有条件的,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调动多方面的投入积极性,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运用投资、资助、捐赠等多种方式参与老龄事业的发展。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老龄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宣传、文化、教育、新闻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把敬老养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德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社会活动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老龄事业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呼吁全社会亲近老人、关心老人、尊重老人,形成弘扬敬老养老传统美德的浓厚社会氛围。强化老龄意识,树立老龄事业人人受益、世代受益、从我做起的观念,创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和舆论环境。开展政府、部门、社会相结合的评选表彰活动,形成发展老龄事业的激励机制。

(四)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十一五”头两年,市县区乡村(社区)老龄工作机构或组织要达到班子坚强有力、工作人员齐整、工作关系理顺的要求,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采取充实调整、内外交流、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措施,提高老龄工作队伍的统筹协调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建立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老龄工作队伍。

(五)加强老龄科研、调研和典型指导工作。成立市级老年学学会,建立和完善高校、社会科研单位、老龄部门相结合的老龄科研体系;加大对老龄科研的经费投入,提高科研、调研能力和水平。重点对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老龄工作理论体系、新形势下养老保障模式、老年人权益维护、老龄事业投入机制、老年人医疗保障、老年人管理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进行科研和调研,力求取得具有较大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加强研究成果的运用和典型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探索发展老龄事业的新路子、新办法和新经验,提高老龄工作的水平。

(六)加快体制创新。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老龄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老龄事业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租赁承包等方式,不断加大市场化运作的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监督、单位自主经营、市场优化竞争的老龄事业管理体制。

(七)切实落实各项老年法规政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市县两级老龄工作机构有关执法人员,尽快完成行政执法培训,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依法履行职责。凡是已经出台的维护老年人权益、优待老年人、扶持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由牵头制定该政策的部门协调和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搞好衔接,密切配合。

(八)明确责任。本规划由市老龄委组织实施。市老龄办提出目标任务分解意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任务职责,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工和职责抓好落实,每年总结一次执行情况,由市老龄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并予通报。


2007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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