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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11月消费品市场持续向好
   时间:2020-12-28

1-11月,随着一系列促消费政策的落地,全市消费品市场继续呈现向好态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56.3亿元,下降2.1%,其中11月实现零售额247.4亿元,增长7.2%,增幅环比提高2.4个百分点,自7月份以来,已经连续5个月实现单月正增长。

一是基本生活类商品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1-11月,粮油类、肉禽蛋类和蔬菜类商品分别增长22.6%、63.4%和15.8%;烟酒类商品回升幅度较大,1-11月增长6.2%,比1-10月增幅提高5.8个百分点,其中11月当月增长58.1%,主要得益于商超企业与茅台集团合作11月份推出的每晚固定时段飞天茅台限量抢购活动。

二是消费升级类商品回升态势良好。1-11月,全市限额以上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以及中西药品类商品分别增长1.7%,下降12.9%、增长78.5%和下降10.6%,比1-10月分别回升8.2、5.4、20.2和0.2个百分点。

三是汽车类商品累计首次转正。1-11月,受厂家和车企加大促销政策,部分4S店10月车展所定车辆因无现货,实际提车成交时间延迟到11月份等因素影响,汽车类商品累计首次转正,增长4.9%,拉动限上零售额累计增长2.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