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全市消费品市场继续呈现回暖态势,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8.2亿元,增长0.2%,比1-11月回升2.3个百分点,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由负转正。
一、网络消费高位运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消费者消费习惯向线上迁移,同时商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网上零售额增速保持高位运行。1-12月,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8.4亿元,同比增长52.5%,增速较1-11月提高4.2个百分点。
二、基本生活类商品两位数增长。1-12月,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和烟酒类分别增长18.7%和10.8%,分别高于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20.3和12.4个百分点; 饮料类和日用品类降幅有所收窄,1-12月限额以上饮料类、日用品类、中西药品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分别下降0.7%、9.6%、9.9%和24.1,分别比1-11月收窄0.1、3.2、0.7和3个百分点;
三、消费升级类商品加快恢复。1-12月消费升级类商品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和化妆品类继续保持正增长,同比分别增长75.3%和4.9%,分别高于限上零售额增速76.9和6.5个百分点;智能家电和音像器材类、金银珠宝类、书报杂志类和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累计增幅继续收窄,分别下降3.5%、6.6%、12%和26.3%,比1-11月分别收窄9、6.3、8和6.8个百分点。
四、汽车类商品需求持续回升。12月份,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7.2%,比11月增幅回落18.7个百分点,1-12月,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增长6.7%,增幅较1-11月提高1.8个百分点,汽车类商品拉动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增速3.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