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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21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专家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文号 | 临政发〔2020〕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汤海山解读《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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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对原《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临政发〔2020〕6号印发,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现对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交易规则》修订的背景 (一)原《交易规则》有效期已满。原《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已经期满。 (二)机构改革对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一是原由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责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是出让人职能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 (三)适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交易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个别流程环节不便于各方交易主体操作,应进行优化,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落实统一交易平台的要求。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纳入全市统一交易系统运行,确保交易过程阳光透明。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交易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修订的依据 《交易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修订。 三、修订后《交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部门单位职责。市发改委负责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出让方案,进行业务监管;市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为“出让人”,负责将出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制作出让文件;市、县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和硬件支持;市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指导交易系统的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交易系统运行保障以及交易环节具体工作。 (二)明确了交易方式和程序。网上交易的方式分为网上拍卖和网上挂牌。交易程序:(1)出让人网上发布出让公告。(2)申请人网上注册。(3)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4)缴纳竞买保证金。(5)网上报价、竞价。挂牌期限届满,以价高者(不低于底价)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签订《成交通知书》。其中,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如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三)明确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为防止因异常情况导致异常成交,产生法律纠纷,提出以下措施:一是交易系统因电力、软硬件故障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司法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要求暂停或中止时,暂停、中止网上交易活动,待暂停、中止因素消除后,再恢复交易。二是设置2小时结果异议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竞买人再次报价时,进入结果异议期,防止因竞买人误操作、竞买人网络设备突发故障等原因丧失报价机会,保障竞买人权益。 (四)明确竞买人恶意干扰破坏交易秩序行为的处理措施。竞得人以虚假资料骗取竞得,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的违法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成交价或未成交标的起始价的20%),按照规定上缴国库;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五)取消差价保证金缴纳环节。原《交易规则》设定的网上限时竞价补交差价竞买保证金等流程。为加快交易进程,减轻竞买人负担,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要求,取消差价保证金的缴纳环节,缩短交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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