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1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负责人、专家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26
文号 临政办字〔2021〕7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专家解读:《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
专家解读:《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

临沂大学生命科学院食品系主任、副教授魏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和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机制,9月份,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全面部署我市食品安全有关工作。《若干具体措施》分7个部分,共26条,提出在种养殖源头、畜禽屠宰环节、生产过程、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以及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

《若干具体措施》提出在“十四五”末,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 70%以上,对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基本实现信用化管理;按照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扎实推进“食安临沂”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的要求,提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捡量达到5批次/千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部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持证餐饮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率达到 100%等具体目标,对推动我市的食品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由食品产业大市向食品产业强市转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若干具体措施》的实施,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集中优势力量解决全市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