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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0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专家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9-24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2〕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马震解读《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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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各位网友,大家好!本期《政务访谈》栏目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临沂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马震同志。马局长,欢迎您! 马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政务访谈》栏目和大家交流。 市政府网站:近日,《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9号)正式印发,自2022年9月16日起施行。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和背景是什么? 马震: 出台目的 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越来越引起民众,尤其是居住在无电梯楼房中的中老年住户的广泛关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为解决社会和群众关注的这一焦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完善老旧小区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住品质,我们出台了此办法。 出台背景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多年提到加装电梯,各级人大、政协多次提出有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提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为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市政府网站:《办法》决策依据是什么? 马震: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制定。 市政府网站:《办法》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马震:起草过程立足实际需要,坚持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兼顾各方利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初稿。组织多个部门、单位和法律专家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召开了业主、物业企业、加装电梯企业代表参加的征集公众意见座谈会,根据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市政府网站:《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马震:办法共二十六条,涉及四个方面。 1.实施范围。本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沂河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本办法。其他区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参照执行。 2.资金筹措。一是业主按照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二是为鼓励和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顺利实施,市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按照比例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办法》还明确了加装电梯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出资加装电梯。 3.实施程序。一是明确建设单位;二是统一意见;三是签订书面协议;四是制定方案;五是进行公示;六是施工告知;七是工程施工;八是竣工验收;九是工程移交;十是运行管理;十一是申请补助。 4.后期维护管理。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电梯共有人,可以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受托人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义务。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根据《办法》,联合财政局印发了《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实施方案》,同步制定了《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手续办理导则》、《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下步我们将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做好工作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住房品质,让这项民生政策尽快惠及广大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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