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3-00001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负责人、专家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1-14
文号 临政办发〔2023〕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涛解读 《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涛解读 《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

市政府网站:市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月印发了《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为方便广大网友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请您介绍下《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徐涛:专利是体现一个地区知识产权实力、技术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竞争的有力武器。为进一步强化激励创新的政策导向,有效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各级纷纷出台专利奖励政策。省内其他市制定、修改了新的专利奖励办法等关于支持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从我市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数量偏少,推动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支持不够强。为此,必须研究修订新的专利奖励办法,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政府网站:请介绍一下《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的制定依据。

徐涛:这次重新修订的《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临沂市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十条措施》(临政字〔2020〕113号)和《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临政办发〔2015〕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市政府网站:这次重新修订的《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有哪些亮点?

徐涛:《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着眼于发挥专利奖励制度对创新发展的激励作用,对评审组织、奖项设置、评选程序、激励措施等专利奖评审全流程作出总体设计,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亮点。

一是扩大了奖励范围。临沂市专利奖增加了中国专利奖奖励和山东省专利奖奖励。对临沂市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的,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奖项总数由不超过40项增加到不超过57项,

二是提高了奖励额度。和对获得临沂市专利奖重大高价值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每项奖励金额提高至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

三是完善了申报条件。根据国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求,在申报条件上,要求申报专利应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申报材料增加了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证明材料、针对该专利采取的保护措施说明及专利布局情况证明材料,其中,申报专利被侵权的,需提供专利权人积极维权取得显著成效的证明材料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的证明材料。

市政府网站:对于违法申报临沂市专利奖的组织或个人有没有相应惩戒措施?

徐涛:我们将加大对申报主体的诚信考察,特别是对剽窃、侵夺他人专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专利奖的,将撤销其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在此基础上,五年内不得申报政府专利奖励,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的信用方面的惩戒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推荐单位与专利权人串通,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者明知或应知专利权人弄虚作假,协助专利权人骗取临沂市专利奖,暂停其推荐资格,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