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急预案》内容比较全面,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风险评估、预警分级、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和预警解除与调整,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总体减排要求、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终止、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预报能力保障、信息联络保障,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演练,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培训、预案修订条件、责任追究和实施日期等10部分内容,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有着重要意义。
本《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组织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需要注意的是提前了预警发布时间,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分级标准时,及时确定预警等级,原则上提前48小时以上发布城市预警信息,并将城市预警信息报省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减排比例进行了调整,应急响应期间,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30%以上,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不应低于20%、40%、60%。
对后续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对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等标准,逐家企业明确减排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调整,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从而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二是组织制定“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确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是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指挥下,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体系,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得到妥善应对。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