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索引号 | 20211209-152746-03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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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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