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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1209-152742-6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收费依据和标准 发布日期 2017/11/0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县物价局清理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进展情况及建议
县物价局清理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进展情况及建议

一、清理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进展情况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行政审批前置。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意见》(临价费发[2015]52号)文件精神,对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项目及收费一律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的项目,统一规范收费标准,属于国家和省定价的有上下限标准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市级制定标准的一律按最低限收费。

2、强化市场自发调节,推动中介市场服务。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政府不再进行不当干预。

3、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实施目录动态管理。我局每年及时在政务网公布《莒南县服务价格目录》和《莒南县涉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对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动态管理。

二、清理中介机构收费过程的意见和建议

1、强化收费监管,加强中介监督。建议对中央、省、市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为中介服务项目继续执行的部门和单位及时清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擅自设立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行为。放开后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各服务单位应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为委托人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

2、强化收费公示,巩固收费成果。针对收费标准不明确,收费公示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建议收费单位制定专门收费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3、独立经营制度,实施政商分离。各类市场中介机构在人员、资产、管理上应完全独立,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与中介机构自觉切割,不再成为某种中介机构的利益相关者,而是担当起中介机构的行业监管者角色。

4、核定服务价格,实行规范管理。在部分暂时无法消除垄断的中介领域,包括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要对服务项目与价格加强规范管理,根据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及收费标准,控制和降低企业负担。(孙丽萍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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