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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1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1/01 |
文号 | 临政字〔2021〕15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第10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临沂市城市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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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临沂市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全面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临沂市城市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要求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同年,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提升全省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完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为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同时,将临沂市确定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先行试点城市之一。 2020年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听取全市安全发展城市情况汇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于2020年11月上旬组织技术专家到规划涉及的重点部门单位逐一走访调研,参照国家、山东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先后2次向30个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专家评审稿。2021年5月1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邀请省应急厅、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单位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随后编制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再次开展专题调研,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12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最终稿。 本《规划》是推动城市安全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规划的编制为加快建设“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临沂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对推动临沂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实施计划五大部分,明确了总体目标,具体提出了20项细化指标、7项主要任务、7项重点工程、5项保障措施、162项具体工作要求。 20项细化指标。规划明确了城市安全事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能力、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设、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城市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城市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七大方向包括新建化工企业入园率要达到100%,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达100%,城市消防救援力量与城市人口配比率达到0.04%等共20项细化指标。力争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具有临沂特色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议,到2023年底,城市安全发展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7项主要任务。《规划》坚持系统治理的思维,围绕国家、山东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定指标体系,结合临沂市实际,从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和引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强化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强化城市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城市应急救援能力共7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31牵头责任部门,多维度、全链条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措施落实落细。 7项重点工程。坚持以项目带到工作,依托目前正在开展或计划开展的涉及城市安全的重点工作,《规划》明确启动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全宣传“五进”、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等7项重点工程建设,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提升,推动实现城市安全发展。 5项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施,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尽快落地见效,规划从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政策支撑、强化督导推进共5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162项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规划》要求全面落实,配套拟制了《临沂市城市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3)》实施计划,将《规划》内容细化分解为162项具体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和推进完成时限,全面保障《规划》落实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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