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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4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3/20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2〕1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第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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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12月28-29日,省政府在德州市齐河县召开全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部署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四个部分,围绕大幅提升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从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资金保障、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研究制定了系统性方案。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22年全市创设4.73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4.2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5300个,各县区分解了2022年的年度计划;2023-2025年,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创设计划,确定当年各县区目标任务。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以下举措(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一)构建“一盘棋”的城乡统筹格局。实行市级统筹,县区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改变公益性岗位开发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形成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城乡统筹的“一盘棋”格局。 (二)实施“精准化”的开发管理措施。明确岗位开发计划、安置范围、设岗类型,配套制定开发管理办法,重点开发5类公益性岗位、安置6类困难人员,做到开发步骤精准、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 (三)实行“一体化”的政府补贴政策。实行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政府补贴,待遇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遇期限一般为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加大“多元化”的资金筹集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同时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五)强化“双实名”的管理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发挥专业化管理作用,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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