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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03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1/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第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3年度20项 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第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3年度20项 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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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共建共享共惠战略“六大品质民生工程”,2023年全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重点实施“四大提质增效行动”,着力办好20项民生实事。 一、实施就业社保提质增效行动 1.强化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5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5%,同步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3.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2500名残疾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 牵头单位: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首次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参保人员长期护理需求问题,减轻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临沂银保监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为25万名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参保分类资助、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助政策,分层分类提高年度救助限额,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加强城镇住房保障。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6个、棚户区安置房1.19万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650套。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实施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7.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50处,新增学位3万个。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积极发展托育服务。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500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5个。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开展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救助。为40万名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救助农村低收入“两癌”妇女470人。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提供政务帮代办、医保经办便民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个人、企业和“跨域通办”帮代办专区,依托“沂蒙政务云客服”设置线上帮代办专区,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帮代办服务体系。落实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和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居民参保登记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实施基础设施提质增效行动 11.开展城市增绿补绿行动。市区新建综合公园5处、“口袋公园”240处,让老百姓就近享受更多的绿色生态空间。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兰山区政府、罗庄区政府、河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沂河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开展中心城区绿化和环境卫生“双提升”行动。加强绿地精细管理,抓好垃圾分类处置,市直管绿地一级精致化管理达到80%,城市主次干道深度保洁率达到83%,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兰山区政府、罗庄区政府、河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沂河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畅通市区路网。提速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和通达南路取直、创业路等工程,打通断头路,确保机场周边路网、汶河路、过街通道等工程开工,缓解城区交通拥堵。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4.实施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改造临西九路等9条道路排水管网,解决污水排河、管网冒溢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兰山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5.实施住宅小区供热设施改造。改造中心城区54个住宅小区既有供热设施,提升供暖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6.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改造危桥101座。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实施文化体育提质增效行动 17.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新建城市书房15个,提档升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小广场各1000个。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集团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8.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4500场以上。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9.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全市新增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500处以上,为群众健身提供便利。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0.加快体育运动场馆建设。启动建设第26届省运会赛事射击馆、击剑馆、自行车场地等场馆项目。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河东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市委、市政府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共同富裕,坚持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在着力办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的同时,积极推进实施公共充电桩、停车位、供水供气供电管网、5G基站建设、“一网通办”服务等一批便民利民事项,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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