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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10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3〕5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第3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文字解读《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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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原《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17年8月7日印发,在灾害救助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进行了再造重塑,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能的部门由市民政局调整为市应急局,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在救灾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原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2022年12月19日,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组织起草了《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23年2月9日、3月1日两次对预案涉及的22个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一致同意后,形成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市级应急救助工作。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开展市级应急救助工作。预案总共分9个章节,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了完善: 一是调整优化组织指挥体系。《预案》明确市减灾委员会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减灾委日常工作。对照机构改革后市有关部门的职责变化,强化了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救助的工作要求。 二是建立灾害防范、救援、救灾救助“一体化”运作模式。加强救灾救助工作与灾害防范、抢险救援两个阶段的工作衔接,将原《预案》中设定的“灾害预警响应”改为“灾害救助准备”,提出“发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工作组、发布预警信息”等5项救助准备措施。 三是细化完善分级响应启动条件。《预案》对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生活困难人数进行了优化调整;将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等,增设为《预案》响应启动条件,以便更好适应受灾群众救助需求,既与《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序衔接,又与《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灾种专项预案有机结合,形成相对完备的预案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优化调整了市有关部门(单位)在灾害救助过程中的职责任务,增加“建立健全救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救灾救助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优化了资金保障、物资装备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与治安维护、设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教育等各项保障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预案演练、教育培训、奖励惩处等举措,操作性更强、内容更加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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