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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09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3〕5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第3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临沂市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设立四级应急响应 |
第3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临沂市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设立四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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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相邻地市发生自然灾害并对我市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预案》开展市级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市委、市政府决定的突发应急救助事项,根据需要可参照《预案》开展市级应急救助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建议,按照启动响应的审批程序决定终止响应。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相关规定,协同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资金、队伍、物资、通信、电力、交通运输和医疗卫生等保障工作,保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所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适时组织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核查,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重要情况或在灾害救助工作中有不当行为,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或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延伸阅读: 对4个方面内容进行完善 《预案》操作性更强、内容更全面 《预案》总共分9个章节,主要对4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完善。 调整优化组织指挥体系。《预案》明确市减灾委员会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减灾委日常工作。对照机构改革后市有关部门的职责变化,强化了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救助的工作要求。 建立灾害防范、救援、救灾救助“一体化”运作模式。加强救灾救助工作与灾害防范、抢险救援两个阶段的工作衔接,将原来设定的“灾害预警响应”改为“灾害救助准备”,提出“发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工作组、发布预警信息”等5项救助准备措施。 细化完善分级响应启动条件。《预案》对4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生活困难人数进行了优化调整;将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等,增设为《预案》响应启动条件,以便更好适应受灾群众救助需求,既与《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序衔接,又与《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灾种专项预案有机结合,形成相对完备的预案体系。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优化调整了市有关部门(单位)在灾害救助过程中的职责任务,增加“建立健全救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救灾救助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优化了资金保障、物资装备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与治安维护、设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教育等各项保障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预案演练、教育培训、奖励惩处等举措,操作性更强、内容更加全面。 为什么要起草新的《预案》? 原《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17年8月7日印发,在灾害救助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进行了再造重塑,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能的部门由市民政局调整为市应急局,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在救灾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这个文件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2022年12月19日,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23年2月9日、3月1日两次向《预案》涉及的22个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一致同意后,形成送审稿。 (琅琊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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