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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4-000009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3/18
文号 临政办字〔2024〕2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第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文字解读《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文字解读《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的部署要求,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目前,全市共有建制镇120个,镇域经济发展较为薄弱,当前也面临镇级财政困难、产业项目落地难、权责不对等问题,城镇化率有待提高。为解决上述问题,亟需选取部分镇作为建设重点,进行示范培育、引领带动。

二、制定过程

市住建局按照市委主要负责人要求,安排人员到相关县区重点镇进行专题调研,组织部分重点镇到江苏、浙江进行考察学习。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经征求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0个部门单位意见,并于3月1日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实施意见》正式文稿,同步完成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任务目标、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高点定位、示范引领、分类施策,重点打造产业振兴的引领镇、公共服务的先行镇、乡村文明的样板镇、共同富裕的示范镇、宜居和美的生态镇。

(二)任务目标。按照“产业发展、人口集聚、配套齐全、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目标,每县(区)至少选取1个镇作为市级重点镇,重点培育、突破发展。到2026年,重点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规上企业个数和工业增加值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镇驻地人口集聚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三)政策措施。包括15项具体措施。

1.强化规划引领。原则上2024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镇区风貌设计。

2.强化产业支撑。支持发展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到重点镇创业。

3.优化产业结构。精准定位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着力拉长主导产业链条,加大产业园区建设力度。

4.培育特色产业。扶持引导重点镇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市县(区)统筹的重点项目优先进驻镇产业园区。

5.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交通体系,加强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厕所改造提升。

6.优化公共服务。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引导建设舒适便捷、全域覆盖的镇“政务服务圈”。

7.改善居住环境。开展美化亮化绿化工程,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8.传承历史文脉。实施新时代重点镇文化强基铸魂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

9.建设青年社区。因地制宜发展青年社区,到2025年每个重点镇至少建成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青年社区。

10.增强商贸功能。优化商业布局,到2024年底重点镇商贸中心设置基本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11.强化财税扶持。2024—2026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重点镇建设,科学划分县乡财政收入,适当下放资金管理权限。重点镇(不含市级主导片区)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缴中央和省级及用于农业农村计提部分外,全部用于支持重点镇建设。重点镇范围内实现的非税收入,除上缴中央和省级、市级部分外,其他非税收入由所在县(区)按规定用于重点镇相关支出。

12.强化用地支持。支持有条件的镇规划建设产业园区,优先保障产业园区用地。保障好投资1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用地。

13.强化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到重点镇增设服务网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14.强化人才支撑。持续推进“减上补下”,组织开展专家服务“一对一”扶持。

15.深化简政放权。将部分县级事权和职能下放到镇,赋予重点镇部分县级审批职能。

(四)组织保障。包括4项具体工作,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管理、做好工作评价、注重宣传引导。

 

张宝亮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传达全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听取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统计工作等情况汇报,审议《临沂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部署下步任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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