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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4-000003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文号 | 临政发〔2024〕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第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临沂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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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为方便广大网友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请您介绍下《评定办法》出台的背景。 徐涛:2009年制定印发了《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17年进行了修订,于2023年到期。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实施意见》,对质量激励制度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新标准。 今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在广泛征求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质量专家学者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临沂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 市政府网站:《评定办法》已经印发,请问这次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在修订时更关注哪些地方? 徐涛:此次办法在修订时更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鲜明导向。在修订办法时,适当扩大了评奖面,特别注重激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领域中小企业成长,对“四新”领域企业申报条件适当放宽,运行年限由5年调整为3年,目的就是扩大质量奖的评奖面和受益面,引导更多中小企业参与质量奖创建。 二是更加注重宣传推广。市长质量奖的评定一方面要选出优秀的质量管理企业,另一方面,更要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企业比学赶超,不断追求卓越的质量,在修订办法时明确了获奖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配合质量强市办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有义务主动分享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在全市复制推广,全面提升全市质量发展水平。 三是更加注重组织管理和评定要求。明确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分别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内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培育和指导工作职能,以更好推动科学、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全市企业的应用,提升管理水平。 同时,在评审过程中增加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舆情调查程序,更好地对申报主体进行全面、全过程评审,提高评审质量。 四是更加关注获奖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质量状态。在修订办法时,为确保市长质量奖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增加了质量强市办落实定期评估相关要求,根据定期评估、舆情调查等情况,对问题轻微的,可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达到退出条件的,坚决撤销其荣誉称号。 市政府网站:请问市长质量奖评选的程序和评价标准是什么? 徐涛:根据新修订的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市长质量奖评审主要有申报、评审、公布等程序。 1.申报。质量强市办在新闻媒体、市场监管局官网等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自愿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参照评审依据编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供相关材料,经各县区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初审和推荐,报质量强市办进行复核。 2.评审。质量强市办按照程序选择确认第三方机构,对复核通过的单位和个人由第三方机构依据质量奖评审方案、评审通则、评审标准等,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舆情调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等,形成情况报告。 3.公布。质量强市办根据评审情况,提出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提交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获评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市长质量奖评审将按照市长质量奖评审通则开展,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为标准对单位进行评测。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的通用标准,是当前国际上广泛认同的综合评测工具,也是当今公认的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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