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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动态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18年9月20日

地 点: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542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永凤

发布人:临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杨晓东,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佟德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映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长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科所所长蔡纯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扎实开展,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高点站位,强化部署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4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黑恶势力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全市扫黑除恶工作。2月份以来,先后召开一系列会议,进行广泛动员部署,高位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县两级分别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步骤措施和工作保障,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坚持依法严惩,强化重拳出击。坚决落实依法严惩方针,出重拳、下重手,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深摸细排线索。按照“全面排摸,一个不漏”的原则,组织动员基层网格、网格长、网格员开展基层摸排,卫计、国土、交通、建设等部门开展行业摸排,政法机关开展专业摸排,并完善线索移交、台账管理、分流交办等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397条。动员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081条。二是从严从重打击。各级各部门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出重拳、下重手,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2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1630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949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688.5万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50件116人,受理审查起诉50件185人,起诉11件59人;法院一审判决9件53人。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我省以来,按照省委开展扫黑除恶“山东战役”的要求,我市迅速开展以“四个一批”为重点的集中攻坚行动,向黑恶犯罪发起更加凌厉的攻势,取得新突破、新战果。全市新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6起,破获涉黑涉恶案件34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776万元;新受理黑恶势力批捕案件9件17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4件48人;新判决3件29人。三是依法严格办案。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既准确适用法律规定,又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市中级法院与市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流机制的意见》,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签署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思想,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坚持协同发力,强化综合治理。由“打黑”到“扫黑”,在广度、深度、力度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攥紧拳头、同向同力。一是齐抓共管“聚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了“十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具体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了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教育、民政、国土、住建等18个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交流情况,协商重点问题,提高工作的协同性、实效性。市扫黑办制定了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任务清单,有效压实了部门单位的齐抓共管责任。二是多方共治“发力”。公安机关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注重延伸打击,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国土部门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4884起;住建部门开展集中规范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前置资格审查力度;工商部门立案调查不正当竞争案件20起、传销案件6起;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加强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等群体服务管理;综治部门着力抓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织密了严防严控的天罗地网。三是宣传发动“助力”。印发《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在电视台、报纸、网站持续报道扫黑除恶工作成果;组织记者深入办案一线,对典型案件进行充分挖掘、集中报道;利用“村村响”平安大喇叭每天定时播放相关内容;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短信5610万条,在“两微一端”推送信息50余万条;印发宣传单290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2.5万余幅,设置宣传栏、宣传牌1万余处。在全市出租车、公交车及户外电子屏幕、广告牌,实时滚动播出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四、坚持严格执纪,强化深挖彻查。把扫黑除恶与高压反腐、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一是明确目标“查”。 把扫黑除恶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集中用力。把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定期分析研判重大疑难案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查处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带着问题“查”。对省纪委转办的两批15起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挂牌督办。选取11起重点案件,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集中办理。筛选2起重点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40起,立案82起,查实并处结54起,处理5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三是约谈推动“查”。 用足用好约谈手段,切实解决个别地方工作推进缓慢、查处不力、成效不大等问题。召开16个县区纪委书记集体约谈会议,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迟迟不能破“零”的3个县区纪委书记进行现场约谈,对工作不力的2个县区实行“预约谈”。对查处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7期16起,向全市释放“有腐必反、有伞必查”的强烈信号。

五、坚持固本强基,强化组织建设。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在纯洁农村干部队伍、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上持续发力,切实筑牢防黑防恶坚实堤坝。一是坚决防止前科劣迹人员混入村干部队伍。通过县乡资格联审,取消不得当选人员2166名,劝退不宜当选人员2464名。从严从快打击拉票贿选、霸痞势力插手换届等破坏选举行为,查处案件104件,刑事拘留22人,行政拘留98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二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后进村班子。5月份开始,启动软弱涣散村集中整顿,排查确定150个村,县区委书记带头帮包,77名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联乡包村,270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整治,已整顿转化43个,处理涉嫌犯罪村干部10人。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专题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7期,对全市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村居党组织书记、农村优秀党员进行集中轮训,共培训30.8万人。开展基层党建专题督导调研,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涉黑涉恶村干部打击处理等为重点,逐村落实党建重点任务、整改涉黑涉恶有关问题。

六、坚持求实务实,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做实机构抓统筹。及时成立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7个部门单位担任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13名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工作。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分线开展工作。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等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目前,市扫黑办已下发工作专报22期,挂牌督办市级重点案件24起。二是压实责任严督导。制定《全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方案》,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县区、部门。制定《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办法》,采取日常工作掌握、专项督导检查、年终综合考评等方式,进行严格考核。市扫黑办成立7个专项督导组,通过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三轮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176个问题,全部列出清单,逐一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三是落实经费强保障。市财政设立10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第一期40万元已拨付到位。各县区也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扫黑除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打折扣,不留缺口,足额保障。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纪依法保护政法干警及其近亲属的意见》,为广大政法干警依法履职提供了政策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以中央督导为契机,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坚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职尽责,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进展,实现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强化政治责任,忠诚使命担当。把工作重心放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通过逐级约谈,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进一步落到最基层。

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整合资源力量,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提高专项打击覆盖面;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提高专项打击精准度;完善政法、纪检监察机关沟通交流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拍蝇”并行,提高专项打击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深化宣传发动。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尤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努力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深入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治理创新,打牢平安稳定根基,增强基层对黑恶问题的“免疫力”。

五是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加强政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政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两个一律”落到实处;加强组织、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总之,我们将继续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原则,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所有涉黑涉恶犯罪一查到底,依法严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答记者问:

一、记者:黑恶犯罪中“套路贷”问题突出,请问群众怎样对其识别?

蔡纯良:其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目的。

“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能积极提供、举报案件线索。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特别警惕“空白合同”,尽量通过正当渠道贷款。

二、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时三年,那么咱们临沂市检察机关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谭长志:一是继续聚焦中央确定的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省委确定的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和专项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努力掀起一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的新高潮。

二是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注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守法律底线,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既不人为拔高,也不刻意降格处理,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认真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不枉不纵。

三是进一步深化做好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十件大事”。特别是检察长和入额院领导带头领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重大有影响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通过引导侦查、补充侦查以及监督执行等环节,全力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深挖彻查、及时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确保“打黑”与“打伞”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形成合力;通过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堵漏建制、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四是发挥自身优势,在进一步宣传发动上下功夫。充分认识专项斗争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做好打攻坚战与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既要强化对内宣传,牢固树立全市检察机关、全体干警“一盘棋”的思想,努力做到政治站位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开展扎实,又要强化对外发动,切实落实好“谁办案谁普法”,切实发挥好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大厅窗口与12309热线电话的作用,切实利用好“一报一台一网”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宣传发动中的独特作用,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记者: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社会危害性极大,请问全市法院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是如何贯彻从重从快原则的?

徐映波:依法从重从快审理黑恶势力犯罪事件,既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全市法院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中,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11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通过对群众身边、感受最直接的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惩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二是坚持依法严惩。坚持全面从严惩处方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均依法从重判处。同时,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目前,在全市法院已经审结的9起53人涉黑恶犯罪中,其中34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人被判处罚金,均体现了从严惩处精神。三是加快审判节奏。坚持快审快判,两级法院都设立了专门合议庭,优先审理涉黑恶类犯罪案件,从领导力量、审判力量、后勤警务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从立案、开庭、合议到宣判,均体现快节奏、高效率,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了案件。

四、记者:市“扫黑办”在通报中介绍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情况。请问,市纪委监委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

佟德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立足政治机关职能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作为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40起,立案82起,查实并处结54起,处理5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起;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对查处的17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有力推动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要职责。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

一是市纪委监委对全市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在侦的所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逐案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履行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击“保护伞”的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与公检法机关、有关部门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与有关机关、部门同步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三是对中央督导组交办以及省、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对重要、复杂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确保问题查深、查透。对前期摸排的重点案件,实行重点督办、指定办理、异地办理。

四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是选取全市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特别是涉及有“保护伞”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持续营造“有伞必查、有网必打”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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