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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部作品获第十三届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

近期,第十三届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揭晓,我市共有3部作品获得“优秀作品奖”,分别是电影《沂蒙红嫂祖秀莲》、广播剧《红色的旋律》、图书《荀子在沂蒙》。其中,市委宣传部获得“组织工作奖”,这是我市连续三届获得该项殊荣,为繁荣全市文艺创作发挥了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

据悉,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是省内具有最高影响力的文艺创作类大奖。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行规划先行、建章立制、重点突破,全市文艺创作实力不断增强,整体创作水平得到提升。

我市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弘扬沂蒙精神等,制定实施《我市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规划(2019—2021年)》,建立完善文艺精品项目库,做到“策划一批、推出一批、储备一批”,形成动态管理、梯队推进,相继策划推出或参与制作歌剧《沂蒙山》、现代柳琴戏《崔家沟》《福大妮和山杠子》、电影《梦想沂蒙》《笃行》《大突围》《完美救援》、歌剧电影《沂蒙山》、电视剧《遍地书香》《沂蒙山小调》《九月火车》等。

从2013年起,我市就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的意见》《我市文化艺术精品奖励办法》等文件,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文艺奖项的作品,市里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分别给予1:1配套资金奖励。自2017年以来,我市共有18部作品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政府类奖项,8部作品入选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累计发放财政配套奖励资金230余万元。同时,我市定期召开选题规划会、创作座谈会、学术研讨会,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引导全市文艺工作者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

另外,在文艺人才队伍建设上,我市注重发挥各艺术家协会的作用,加大基层一线、青年文艺工作者和新文艺群体的吸纳力度。同时,实施文艺骨干“千人培训计划”和基层文艺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培养一批有潜力、有活力、有影响力的代表性文艺人才。

(临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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