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临沂市优抚褒扬纪念工作及相关政策宣传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李明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厉建彬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静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尤作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
李明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临沂是革命老区、兵员大市,现有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50处(国家级4处,省级5处,市级4处,县级37处),设施总数(含陵园内)1.8万处,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37.7万名,其中领取抚恤资金待遇的10.2万名。今年以来,我市聚力提升“三个优抚”品牌质效,扎实开展“四新突破深化年”活动,全力推动优抚褒扬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抚恤政策落实到位。按时足额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抚恤金7.87亿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9亿元,为388名退役军人办理伤残待遇,开展带病回乡、旧伤复发检查255人次,受理追认革命烈士4人,全面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审定及年度确认工作,确认率达100%。
二是暖心服务保障到位。做好优抚对象健康医疗服务,今年组织259人到省级医院疗养,依托市荣军医院开展健康体检2288人次,各县区组织短期休养286人次。细致做好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关心关注残疾军人健康需求,为56人配置辅助器具60件,让他们感受到关心温暖。
三是惠军优待覆盖到位。大力提升优待服务“含金量”,持续做好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等工作,累计发放优待证31.25万张,拓展使用场景,扩大使用范围,目前全市有1.3万家企业(门店)加入“山东荣军联盟”,蒙山景区、兰陵压油沟、沂南红色影视基地等18家景点提供优待优惠服务,进一步提升广大退役军人获得感满意度。
四是纪念设施管护到位。对接党史、自然资源等相关单位,高标准推进42处烈士陵园明确保护范围、30处烈士陵园土地确权等工作,完成36处烈士纪念设施图册编制,为9处省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悬挂保护标志,扎实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总结推广“一平台一标准一办法”经验模式,有效提升管护水平。
五是褒扬氛围营造到位。发挥好烈士陵园红色阵地作用,隆重组织“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烈士纪念日敬献花篮仪式、“红色九月”“共和国铭记”等纪念活动,常态化做好党性教育、参观研学等接待服务,今年以来累计接待420万人次。高标准举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引领全社会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
答记者问
1大众日报记者提问:近期,国家先后公布了修订后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请问修订了哪些内容?
尤作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共6章64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军人抚恤优待基本原则。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待遇与贡献匹配、精神与物质并重、关爱与服务结合的原则。健全抚恤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抚恤优待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相适应。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抚恤优待对象范围和抚恤优待内容。明确管理体制,规定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其他有关机关、军队有关部门的抚恤优待工作职责。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责任。完善评定烈士、发放残疾抚恤金等工作的军地衔接机制。
三是增加抚恤优待措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规定抚恤优待对象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通过向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遗属增发抚恤金,邀请抚恤优待对象参加重大庆典活动等措施增强荣誉激励。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加大对特殊困难抚恤优待对象的关爱帮扶力度。
四是优化抚恤优待程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程序,保障抚恤优待对象合法权益。细化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增加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情形。
国务院日前公布修订后的《烈士褒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8章70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规定烈士褒扬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褒扬、纪念和保护烈士,维护烈士尊严荣誉,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宣传烈士事迹和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完善烈士评定条件和程序。补充烈士评定情形,完善评定后的复核程序,同时加强信息通报。
三是完善抚恤优待和服务保障。明确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渠道,并对烈士老年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实施动态精准管理,每年对享受定期抚恤金、补助对象进行确认。加强荣誉激励和优待帮扶。
四是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增加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细化划定保护范围的要求,根据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围环境情况等划定保护范围。强调不得侵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增加在周边进行工程建设的限制规定等。
五是加大宣传弘扬力度。加强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
2大众网记者提问:烈士纪念设施是红色教育主阵地,近年来在管理保护及作用发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厉建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自退役军人部门成立以来,我市深入开展“三个优抚”“双精准”“四新突破年”等活动,探索“一平台一标准一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模式,构建“机制+队伍+平台”烈士祭扫服务机制,切实提升科学管护水平。
一是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2019年以来,累计争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资金7501万元,提升改造基础设施14处,迁移保护零散烈士墓1783座,就地保护6620座,修缮其他烈士纪念设施68处。争取省级零散烈士墓日常管护资金215万元,有效提升零散烈士墓管护水平。2022年,我市和沂南县作为山东省唯一市县代表,参加了全国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总结大会。
二是健全日常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印发《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指引》等文件,成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12个,开展常态化巡察、抽查等活动,完成9处省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牌悬挂启用。构建“机制+队伍+平台”烈士祭扫服务机制,市县成立“为烈士寻亲志愿服务队”“守护英烈志愿服务队”26支,建立“临沂市英烈云祭扫平台”“沂蒙英烈e平台”,累计为55名烈士找到亲属。
三是夯实英烈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排查烈士纪念设施周边环境42处。今年会同公安部门对5名外籍烈士遗骸DNA鉴定比对,拓宽烈士寻亲工作渠道。依法依规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对接党史研究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从快从严开展土地确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全市42处烈士陵园明确保护范围、30处烈士陵园完成土地确权工作。
四是发挥红色阵地宣传教育功能。2022年起,我市率先在全省组织开展英烈文化主题宣传月活动。依托《沂蒙军号》栏目,全面宣介45处红色教育场所,抢救式整理2196名参战老兵事迹。开展普法宣传“五进”、走访慰问、烈士寻亲、志愿服务等活动386余次,悬挂学习宣传横幅、分发宣传彩页和宣传手册6.5万张(本),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刊登报道238篇,受众达20余万人。
3山东省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退役军人领域红色资源丰富,近年来在发挥资源优势面向中小学校宣传宣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刘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近年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定扛牢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政治责任,着力推动革命老兵事迹和精神价值转化为优质教育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红色文化自信,激发爱国主义情感,增强国防意识。
一是积极建立宣讲队伍。全市从优秀兵支书、军创企业家、最美退役军人等典型人物中选拔317名成员,成立“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团25支,有效扩大覆盖面影响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数字网络等宣传阵地,线上线下宣讲320余场次,受众人数超过30余万人。兰山区、兰陵县等组织老兵宣讲团,义务到中小学开展宣讲活动,培育崇尚军人、崇尚英雄的高尚情操。郯城县大力开展“五讲五进”活动,擦亮了“老兵爱郯”志愿宣讲品牌。
二是着力打造红色课堂。将革命老兵事迹作为中小学“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开展“倾听红色故事 照亮成长之路”主题活动,让革命老兵英雄事迹转化为优质红色教育资源。沂南县孙祖镇打造红色教育课堂,开发《跟着共产党走》《追忆红色沂蒙》等体验类课程和《红色游戏》《做最好的自己》等教育类课程,让红色教育变得可感、可视、可听。
三是强化红色文化传承。实施“红色记忆”工程,抢救性挖掘保护2196位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和抗美援朝作战老兵事迹,拍摄口述历史视频。开发红色影视作品,制作45集沂蒙老兵口述历史专题片,还原沂蒙老兵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等不同时期的亲身经历,成为青少年红色教育的生动教材。费县、平邑县等邀请优秀退役军人、拥军模范等,为同学们讲述参军拥军爱军事迹,让学生们加深对革命军人的认识理解,增强对红色历史的情感认同。
四是开展特色志愿服务。近年来,全市依托服务中心(站)构建了“1+6+N”志愿服务体系,开展“戎耀沂蒙 情暖老兵”等系列志愿服务,引导3万多名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国防教育、关爱服务等,为全市志愿服务贡献了退役军人力量。其中,“山东老兵”莒南县戎星联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绿润童心 共育红苗”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开设国防教育公开课,组织军事科目体验训练,强化青少年国防观念,厚植爱党、爱国、爱军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