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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阳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的通知

临政字〔2023〕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阳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已经山东省文物局同意,现根据《山东省文物局关于阳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的批复》(鲁文考函〔2019〕22号),对修改完善后的《阳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临政字〔2023〕107号阳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


附件【临政字〔2023〕107号阳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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