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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优良天231天,优良水体比例78.6%,噪声为二级——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出炉

优良天231天,优良水体比例78.6%,噪声为二级……2020年,临沂生态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大气、水、声环境质量各有亮点,临报融媒记者带你一起回顾。

优良天数为231天

环境空气优良率为63.1%

2020年临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1天, 环境空气优良率为63.1%。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分别为12μg/m3、34μg/m3、85μg/m3、49μg/m3;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 1.5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78μg/m3。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15,同比改善12.9%,六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分别同比改善20.0%、10.5%、19.8%、14.0%、4.8%、6.3%。

城区降水pH年均值为6.72,属非酸雨区。

14个国省控河湖断面全达标

优良水体比例为78.6%

2020年我市14个国省控河湖断面达标率为100%,优良水体比例为78.6%,其中Ⅱ类水体2个,Ⅲ类水体9个,Ⅳ类水体3个,无劣Ⅴ类水体。其中临沂北大桥、捷庄、沙沟桥、角沂、富民桥5个断面由Ⅳ提升到Ⅲ类,艾山西大桥、云蒙湖湖心2个断面由Ⅲ类提升到Ⅱ类。

2020年我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岸堤水库出口水质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52.6分贝

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

2020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2.6分贝,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71.2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三级。市区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昼间达标率为100%;居民文教区监测点位噪声夜间值有超标,夜间达标率为81.3%。

2020年,全市三区九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9.2~60.1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0~72.1分贝。

◎相关新闻

我市全面启动入河排污(水)口

溯源整治与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

日前,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印发《全市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与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依托2020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数据,全面启动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与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

在2020年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基础上,按照权责清晰、整治到位、管理规范的总要求,2021年9月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确定需要树立标志牌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建立健全管理台账;11月底前,印发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2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任务;“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同步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统计、标准化建设、系统化管理,不断规范监督管理,提升监管能力,实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总体目标。

市政府将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的,将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

1、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

依托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管理APP系统,开展入河污染物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排污口责任主体。

各县区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排污口进行溯源,市直部门负责对口督促指导县区相应部门,按时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工矿企业排水、农村生活直排污水、混合排水等排污(水)口的溯源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雨水汇流等相关排污(水)口的溯源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市牵头督促指导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污(水)口的溯源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农田退水、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排污(水)口的溯源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溪流、沟渠等排污口的溯源工作。

2、分批分类入河排污口整治

按“一口一策”的工作原则,明确整治要求,补办一批、取缔一批、规范一批,落实整治销号机制,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市有关部门负责对口督促指导各地相应部门,按时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工业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污管网及溢流口等相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市牵头督促指导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相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农业农村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排污口,农田退水口的整治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与本部门相关的闸坝、泄洪口、排干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3、规范实施入河排污口管理

在溯源整治入河排污口同时,规范入河排污口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常态监测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做到“一口一档”,定期对入河排污口档案资料进行整理,采用纸质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存储,建立入河排污口分类档案库。入河排污口档案库包括入河排污口备案表、入河排污口审批单位批复或决定文件、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资料、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4、“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全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从2021年6月开始,“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各县区统一部署并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分工,依据山东省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工作参考要点,对口完成各类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指定牵头部门汇总溯源结果并于2021年9月2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要按照山东省入河湖排污(水)口整治工作参考要点,全面梳理辖区内排污口问题清单,2021年10月底前制定排污口整治总体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计划,2021年年底前完成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任务,并将方案、计划和整治进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计划,持续推动问题“销号”,确保排污口问题及时全面整治到位。

围绕3个主要内容,组织专家成员对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对上报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梳理汇总,并通报检查验收情况。

(沂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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