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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临沂市林业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费县大田庄乡黄土庄村姬先生反映,村里有一片山林,林业部门一直发护林费,但村里一直没有护林员。

答复:经费县林业局调查了解,该村有两名护林员对本村山林进行管护,由于姬先生家住黄山村东南面的一个小自然村,护林员巡山主要集中在北部重点林区,姬先生平时很少见到护林员巡山,误认为本村没有护林员。费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与姬先生和护林员一起到黄土庄村委办公室进行了面谈,该村护林员把护林笔记拿给姬先生,护林笔记上详细记录了护林员每天的护林时间和线路,看完笔记后,姬先生消除了误会。

二、兰山区汪沟镇张家沟村村民张女士反映,村里有片山林以前是一年一承包,现在签了30年的合同,是否合理。

答复:经兰山区林业局调查了解,张家沟村委将该村大柏山南头和山北头两处山场承包给该村村民张克艾,承包期自2006年4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承包费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均已在承包合同中写明,山林承包期30年不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兰山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已向反映人张女士进行了反馈,张女士表示理解。

三、罗庄区册山办事处顾沙沟村顾先生反映,他的苹果树、银杏树被人砍伐了,一直不给补偿。

答复:经罗庄区林业局调查了解,该案件发生在2014年11月28日,反映人于11月28日下午向册山街道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当时就出警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带走了砍伐树木的人,拖走了挖掘树木的挖掘机。后来,反映人又向罗庄区林业局进行了举报,罗庄区林业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12月1日到现场进行了勘查,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后,罗庄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向反映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反映人反映的关于树木赔偿问题,建议继续由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落实。

2016年1月16日,反映人再次拨打行风热线,反映赔偿问题,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顾先生继续向派出所反映该问题,顾先生表示理解。

四、上期行风热线节目中,树先生和王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希望把出售苗木的信息挂到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上。

答复:下线后,临沂市林业局及时将苗木的相关信息及苗木所有人的联系方式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并及时向他们进行了反馈,他们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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