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字〔2021〕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调查数据是研究收入分配状况、制定调整民生政策的重要基础资料。样本轮换是防止住户调查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也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重要举措。按照住户调查制度设计要求,国家统计局定于2022年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的样本。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和样本轮换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此次样本轮换范围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抽样总体为所有住户,抽样框为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小区资料,轮换对象为住户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组织实施我市住户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平邑、费县、沂南调查队和其他县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本县区住户调查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内样本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调查户落实等现场抽样工作。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和《2022年山东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规范调查流程,依法依规调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性、权威性,提高工作质量。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住户调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月和200元/月,电子记账通讯补贴30元/月,具体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要进一步夯实住户调查基层基础,组织相关乡镇(街道)、村(居)协助统计调查部门做好宣传动员、辅助调查员选聘、业务培训等工作。各级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开展住户调查工作,切实凝聚工作合力。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