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9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全链条监督,提升执法检查工作实效,切实用法治力量推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9月19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费县、兰陵县、沂南县、蒙阴县等县区,听取贯彻条例情况汇报,实地检查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产业项目等,与政府相关部门、基层干部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交流。执法检查组对各县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安、副市长张秀丽参加相关活动。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