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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挂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8729070
负责人姓名 王海华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
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承担建设用地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全市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市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组织建设用地规划审查、核定建设用地位置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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