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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8729830
负责人姓名 刘志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北京路11号711房间
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草原(地)、湿地、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自然保护地内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负责组织市域内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审核报批市级风景名胜区,并组织风景名胜区内自然资源与人文历史景观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承担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市重要湿地名录和保护范围。承担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我市的履约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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