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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539-8058667 0539-8609931
负责人姓名 祝云波 曹晶晶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北京路33号
机构职能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和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进选、申报工作。按照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院士进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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