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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贯彻党中央关于森林和湿地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全市森林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规划、保护等的技术支撑工作。(二)承担林业和草原(地)系统科技推广和科技成果登记、评价、申报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系统科技、教育培训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科学研究工作。(三)承担全市林长制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四)承担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承担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技术支撑工作。(五)承担国有林场生产经营及建设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国有林场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森林公园规划申报的辅助工作。(六)承担林木种苗和花卉质量、种质资源库和国有苗圃建设、林木良种审定的技术指导与推广等工作。(七)承担经济林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九)完成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