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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临政字〔2022〕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创新型国家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各地在创新发展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科技部关于支持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等有关精神,结合临沂市实际,现就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践行沂蒙精神,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落实科技创新“四个面向”战略部署,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区域创新综合实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奋力在全国革命老区创新发展中走在前、科技实力在全国地级市中进位次、关键创新指标在全省提水平,切实把临沂打造成特色鲜明、区域引领性强的创新型城市。

(二)建设原则。

——改革引领。牢牢把握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核心要义,真正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充分迸发的政策制度环境。

——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提高创新要素配置效率,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人才优先。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以全球视野、现代理念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千方百计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促使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

——开放协同。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积极构建开放协同、运转高效的合作创新机制,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之间、区域之间和军民之间的联动贯通,全方位提升协同创新、自主创新能力。

二、主要目标

2022年,聚焦重点产业,布局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启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重大科技应用示范,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创新支撑体系,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到2024年,全市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实现全覆盖,全社会创新活力、企业自主创新力、产业科技支撑力、民生科技发展力实现新提升,实验室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高端人才引育、重大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创新等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构建起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形成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成为鲁南经济圈科技创新标杆城市、鲁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全省对接长三角创新资源桥头堡,成功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指 标

2021年

2024年

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GDP比重(%)

2.02*

全省平均水平

高新技术企业数(家)及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比重(%)

1117/30.7

1600/35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40.28

47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人年)

24.9*

45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4.3

5.93

年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亿元)

105.08

170


标注*为2020年数据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区域创新格局优化工程。

1.推动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紧抓国家和省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以科技创新为驱动,集聚资源要素,强化区域协同,将临沂高新区打造成为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示范区、产城深度融合的高新科创城,成为全市“四新”经济孵化地、集中区。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临沂科技创业园、龙湖软件园、科技人才港、大学科技园等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夯实产业创新发展基础。加快建设“科创走廊”,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建设“人才飞地”“科创飞地”,加速汇集创新资源。加快推进高新区国家电子元器件及其功能材料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国家火炬电子元器件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电子元器件、医养健康、信息技术等主导产业,提质升级绿色建材、绿色印刷等优势产业,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支持沂河新区创新发展。坚持创新在新区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集聚区域创新资源,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融合,将沂河新区打造成为鲁南苏北区域科创中心。支持沂河新区对标尖端一流,塑造全新生态,重点加强与创新要素密集区域和机构的合作,引进现代金融、科技服务、智能中介,培育新经济、强企业、大商务。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推进产业、科创、人才三大平台对接,协同建设“科创飞地”。聚焦智能制造、现代物流、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高水平推进工程机械智能化技术创新中心、商贸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等机构建设,促进产业分工协同,打造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样板。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中试基地等孵化载体建设,拓展孵化空间、优化创业环境,打造高科技项目孵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沂河新区管委会)

3.促进县域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打通从科技强、产业强到经济社会发展强的通道。整合优化县域创新创业资源,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县域创新创业格局,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作用显著的创新型县区、创新型乡镇。按照“东钢、西木、南智、北食、中新兴”重点产业布局,支持县区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资金链,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县域特色主导产业集群化、园区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县域开发区(园区)集聚创新资源,培植高端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向科技园区、高新区转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重点产业创新升级工程。

1.实施新兴产业培育行动。立足现有基础和潜力,瞄准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大力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创新平台建设、智能制造提升、“新基建”配套、产业集聚发展、创新成果转化、知名品牌培育等“六项重点工程”,吸引、集聚国内外顶尖创新资源,重点研发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成果,增强产业持续创新能力。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市场辐射、技术引领和产业带动上的牵引作用,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强化产业链招商,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领域延展拓深,提升产业集群配套协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坚持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开展精深加工技术装备研发,推进工程机械、木业机械、园林机械等机械制造产业向高端迈进;支持企业引入高端技术和先进生产线,加快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更新改造。实施“传统产业数字赋能行动”,支持工业机器人向精密度、可靠性更高的应用场景延伸;推动应用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实现技术升级改造、工艺优化提升、产品迭代更新;使用自主可控的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等建设数字车间、无人工厂、未来工厂,促进装备数控化、产线网络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智能化。推广应用工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鼓励企业加快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建设一批绿色车间、绿色工厂,发展节能环保、绿色包装和可降解材料等绿色新技术、新产品。推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扎实开展“绿色宜居”“北斗星动能”“新型土壤健康产品”等重大科技示范工程,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主动参与省市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支持企业加强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对接,自主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协同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载体,增强资源汇集和自主研发能力。支持企业优化人才环境,完善科研条件,引进国内外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增强科研实力。发挥重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承担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才项目,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实现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全方位的辅导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4.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完善科技型企业育成体系,开展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活动,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专利创造、品牌建设、标准制定、上市融资,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瞪羚”“隐形冠军”及“独角兽”等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推动人才向企业集聚、服务向企业集结、政策向企业集成,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各县区(开发区)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吸引市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强化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鼓励企业建立新型科研机制,自建科技创新平台,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全市创新百强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5.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行动。通过建链、补链、强链、延链,推动创新人才、科研平台、先进技术成果等创新要素向高端装备、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及现代木业、现代物流等主导优势产业聚集,加大科技赋能力度,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迈向中高端,全力打造形成特色鲜明、技术先进、配套齐全、全省全国一流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三)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构建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参与,在重点产业领域布局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推进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鲁南分院建设,打造集研发、服务、孵化和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在现代医药、高端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推动临沂现代药物山东省实验室(沂蒙山实验室)建设,加快中药制药共性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养分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步伐,力争在国家、省级高能级平台上实现新突破。引导企业建设以产业技术研究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来临沂设立以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驻临科研单位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等高校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围绕临沂先进工业强市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各高校院所围绕临沂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建设开放式资源共享技术平台。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在临沂设立分校或办学机构,支持国内外科研机构在临沂设立分支机构。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动市属技校按程序纳入高职院校序列,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加挂技师学院校牌,新增一批五年制职业院校。加快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争创产教融合示范区(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开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和支持优质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共同制定人才培训方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有关高职院校)

3.构建创新创业培育孵化体系。推广“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模式,打造“苗圃—孵化—加速—产业化”孵化培育链,带动全市科技创业和成果转化。推动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双创基地、产业园区等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科技人才港等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县区(开发区)因地制宜打造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街区,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加强新型孵化载体建设,探索布局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及其它新型众创空间。实施科技孵化载体提质工程,支持各运营主体加大投入、创新管理运营模式,配强项目路演、创业指导、科技金融等服务功能,提升源头孵化能力,重点推动临沂应用科学城等载体升级为国家级平台。依托高新区、沂河新区,加快推进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构建科技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技术服务水平,重点发展产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科技金融、工业设计等专业科技服务,为临沂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各类高质量技术服务。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聚集、服务能力突出的技术转移机构。重视专利、标准、金融等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加强以科技文献检索与下载、知识产权分析与预警、科技投融资等为服务内容,集咨询、研究、开发、设计、交易、培训为一体的新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已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5.完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体系。深化对全市重点产业技术现状、发展方向的分析研判,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需要,开展深度攻关,加快技术突破。鼓励驻临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自主选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储备一批能够形成先发优势的技术,掌握发展主动权。主动对接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工程部署,创新科研组织方式,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问题。聚焦全市民生事业发展,围绕社会治安、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提升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创新人才汇集工程。

1.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施顶尖人才“突破工程”、沂蒙领军人才“引领工程”、高端人才成长“激励工程”、急需紧缺人才“集聚工程”、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等,畅通海内外顶尖人才来临沂发挥作用的渠道,聚集一批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带动作用的首席科学家、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加大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对在我市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根据科研和团队建设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配套经费支持或创业启动资金。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2.完善科技人员激励保障机制。探索推行事业单位高层次科技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鼓励企事业单位以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形式对科技人员进行奖励,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科技人员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等股权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允许5年内分期缴纳税款。允许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鼓励驻临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横向科研项目,并确定科研人员承担横向科研项目在业绩考核、职称评聘中的比重。建立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发挥收入分配政策对科研人员创新的激励导向作用。在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就医、乘车(机)、景区旅游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3.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坚决破除“五唯”弊端,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服务的科技人员与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采取差异化的考核评价。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开发服务的科技人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绩效指标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对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达到相关规定条件的科技人员可以破格申报评审职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实施创新创业生态营造工程。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完善“企业出题、高校院所解题”机制,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采取“揭榜制”“组阁制”“赛马制”等形式,破解产业技术难题。深入推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精简预算科目,按权限将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减少过程管理,提高监督检查效率。深入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完善科研人员减负长效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探索建立以高价值专利和品牌商标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以高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激励机制、质量监测机制,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开展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优势企业。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转让许可、投资入股、质押保险。探索发展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分析评价等新兴服务业态,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优势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及省市配套实施方案,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加快推进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高层次人才交流基地建设,增强科普教育功能。扎实开展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普大讲堂等经常性、社会性、群众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4.深化科技合作交流。坚持需求导向,探索产学研协同创新新模式,构建科技合作新机制,形成开放创新新格局,在科技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推动合作向宽领域、深层次和高水平方向发展。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加强机制创新、政策对接和人才引进,推进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和团队、科技成果等落地转化。引领科技创新区域协调联动,协同推进鲁南高铁沿线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推动创新要素在鲁南经济圈城市中跨区域流动,增强区域协同创新能力。进一步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重点做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构建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增强新动能创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金等财政资金的引导助推作用,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绩效。构建科创基金体系,推行国资领投、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融资模式,支持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形成服务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矩阵。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科技银行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开展科技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建立“投贷保联动”风险共担机制,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拓展科技金融服务,打造科技型企业增信平台,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扩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规模。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

(六)实施民生科技赋能工程。

1.提升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力。围绕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农科驿站等农业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优化涉农创新创业环境;发挥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主导产业优势,壮大金融、农创、电子商务以及相关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培训和服务活动,提升区域支柱特色产业技术水平。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实施良种工程,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加强农业信息技术、便携终端和智能装备的集成研发与应用,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开展中低产田土壤改良、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农膜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减量、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高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构建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聚焦生态宜居村镇建设,开展污水和垃圾处理、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智慧乡村建设等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2.助推生态临沂建设。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研发与推广,开展矿山、道路、施工工地等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技术攻关。积极推广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源头减少露天焚烧、炼山造林行为。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选择、发展路径和有关部署研究,推动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技术体系,实施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开展安全饮水、水质净化等技术研究,加强农村和城市安全饮水工作。推进困难地造林新技术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并总结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与修复工程典型案例,开展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研究,力争到“十四五”末,有林地和国特灌面积突破6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3.67%。(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3.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制定科学的预防控制策略,加强科技资源融合、应急信息共享、创新平台共建,强化科研攻关保障作用。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开展全生命周期疾病防治、健康保障等医疗健康关键技术研究,集中突破新冠肺炎、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等重大慢性病和新发突发疾病防治技术,重点提升疑难杂症临床诊疗水平。发展智慧健康保障系统,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网络,开展远程医疗、数字化诊疗、急救与创伤救治和基层卫生事业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开展健康养老相关技术和规范研究。支持中医药康复理论研究,开展中医药特色康复技术、防治重大疾病和治未病理论传承、临床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

4.强化数字临沂的科技支撑。积极推动建设大数据体系,示范推广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挖掘与处理、数据安全、云计算深度应用、“三网融合”、数字化、可视化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推动“互联网+”技术在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领域的创新运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引进大数据及关联项目,推动建设大数据网络基础设施和大数据中心,强化数字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5.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加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载体建设,鼓励文化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打造科技型文化产业链条。加强文化领域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对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享受相应政策支持。强化文化企业的创新导向,支持文化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文化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文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研发高端文化技术、装备和材料。充分利用智能信息技术,推动5G高清视频、网络视听、新媒体、数字出版、网络会展、VR/AR等文化产业,培育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新业态。支持市主要媒体新闻客户端探索使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让个性化定制、精准化生产、智能化推送服务于正面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领导,完善市委领导下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做好对上争取和支持对接等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要把创新型城市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各级要配齐配强科技管理人才队伍,提供必要经费保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夯实人才基础。

(二)强化政策支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系列政策,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大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的落实力度,形成完善的科技政策支撑体系。

(三)加强监测考核。建立创新型城市监测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和办法,通过“季调度、季通报”,加强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确保完成时序进度。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开展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按有关规定对在推进科技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科技人才(团队)及其重大科技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五、进度安排

临沂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建设期(2022年1月—10月)。制定《临沂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具体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浓厚的创新氛围。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全面建设期(2022年11月—2023年12月)。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创新型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顺畅,建立和形成结构合理、组织完备、功能强大的区域创新体系,城市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人才资源开发体系更加健全,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创新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自主创新能力、集聚创新资源能力显著提升。

(三)完善巩固期(2024年及以后)。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加强对弱势项目的督导检查,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自评检查工作,抓好整改提升,迎接科技部的监督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提升创建水平,加快建设更加全面、更高质量的创新型城市。


附件:临沂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指标及责任分工


附件:


临沂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指标及责任分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责任单位

创新要素聚集能力

1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

人年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累计入选人数、省重大人才工程累计入选人数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3

每万人拥有的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数

市教育局

4

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

%

市科协

5

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GDP比重*

%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6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额占地区GDP比重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7

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业总收入占地区GDP比重

%

临沂高新区

8

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营业总收入占地区GDP比重

%

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9

国家和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数量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

10

高新技术企业数及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比重*

家;%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1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市市场监管局

创新创业环境

12

每万人新增注册企业数

市行政审批局

13

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及占地区GDP比重

亿元;%

市科技局

14

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数量及在孵企业数量

市科技局

15

互联网普及率

%

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创新对社会民生发展的支撑

16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的比重

%

市生态环境局

17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市发展改革委

18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及增幅

万美元;%

市商务局

19

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占企业研发经费比重

%

市税务局

20

党委政府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或意见及配套政策*

定性评价

市科技局

21

拥有能抓创新、会抓创新、抓好创新的科技管理队伍*

定性评价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

22

党委政府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新格局

定性评价

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

特色指标

23

森林覆盖率

%

市林业局

注:加注*的指标为建设创新型城市考核指标。具体指标会根据国家和省里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