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字〔2022〕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加快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超过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2%,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气象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赋能“智慧城市”建设成效更加显著,智慧气象业务能力、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大城市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走在全省前列。
二、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建立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的气象观测网。优化和健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完善气象、农业、生态、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升级和新建S波段新一代天气雷达、X波段天气雷达和风廓线雷达,推进多雷达协同探测;构建立体设计、一网多能的精密气象观测网,形成部门为主、行业协作的观测新格局。推进临沂气象计量实验室业务化运行,健全智能化综合气象装备保障和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快新一轮台站搬迁进程。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数字预报体系。完善以数值预报释用为基础的现代天气业务,强化智能网格预报技术应用,预报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空间分辨率达到公里级,时间分辨率达到逐小时。加强灾害性天气形成机理和预报技术研究,强化台风、暴雨、强对流、暴雪等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业务,提升短时临近综合分析与预报预警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科技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充分依托数字政府系统建设资源,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智慧气象服务精细度。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创新公众气象服务业态和模式,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情景互动的分众化智能气象服务业务,精准、高效推送气象实况、预报预警和生活气象指数等产品。打造公众个性化定制服务的“专属气象台”,实现气象服务分众化、服务随行化、产品多元化。建设集气象实时监测预报与应急服务于一体的移动气象台,强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气象信息支撑系统。积极推进数字气象融入“城市大脑”公共基础平台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前提下,加强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民用航空等行业数据双向共享,全面推进气象数据业务建设和跨部门融合应用。升级气象主干通信网络,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文中心、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自主响应能力。建立完善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细化规范“三停”应急措施。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气象科普供给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内容,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增强社会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协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强灾害性天气精准预报和提前预警,对局地强降水、短时大风、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龙卷除外)提前30分钟至3小时预报预警;对其它灾害性天气提前6至12小时预报预警。完善分部门管理、上下贯通、区域协同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一)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加强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的监测分析,做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健全高效、畅通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预测会商、信息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完善大城市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气象观测网,实现资源汇集共享。应用气象卫星遥感和气象条件影响评估技术,开展城市热岛和沂沭河湿地、蒙山等生态系统气象监测评估。推动气象旅游资源保护与应用,发挥沂蒙山区生态、红色、山水、温泉、乡村、田园综合体等旅游资源优势,推动中国天然氧吧、生态宜居等特色气候品牌创建,助力全域旅游,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水平。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化地面作业点布局,在重点山区布设智能遥控地面催化剂发生器,在粮食、果蔬等主产区和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区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加快地面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实施作业装备升级改造,探索开展降低航路影响的人工影响天气新技术试验,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抗旱、生态保护与修复、大气污染防治、森林防火等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加强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粮食产量定量预报,强化“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安全气象服务保障。推进临沂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我市在全省设施农业气象服务中的引领作用。发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探索“气象+农业+保险”新模式。加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联合培育创建生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示范点。开展平邑“金银花”等特色农产品“气候好产品”认证,持续扩大“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临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商贸物流城市”气象保障行动。实施交通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计划,推进交通和气象资料共享共用。建立商贸物流气象服务机制,提供物流沿线天气实况、全程预报等服务产品。开展高速服务区、物流园区、仓储集聚区和商贸集散地等不同功能区的气象影响预报业务。建立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和“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模式,将智慧气象融入全国首批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建设全过程。(市气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城市安全”气象保障行动。开展城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数字化、精细化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发展基于影响的城市气象灾害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机场净空安全,强化氢气球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开展主城区分区、分重点行业预报预警业务,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气象服务能力,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气象+”赋能行动。面向重点行业开展全链条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推广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产品。推动气象服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开发多主题气象荐游产品,高标准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提升能源保供气象服务水平,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一)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气象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业务科研深度融合。将气象领域关键技术纳入市科研立项计划范围,增加气象科技创新经费投入。鼓励优势单位在防灾减灾、监测预警、智能网格预报、应对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生态、农业智慧气象服务等方面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市科技局牵头,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深化气象创新开放合作,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交通、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等行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协同发展,围绕气象发展需要,搭建协同创新平台,联合攻关共性关键技术。充分发挥临沂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临沂生态气象综合观测试验基地与创新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气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气象干部培训纳入地方组织干部培训计划,加快培养高水平、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气象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基层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组织业务骨干培训比武,参加全省气象行业技能竞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市气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市气象局与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战略合作,建立市气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市气象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气象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加强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市气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