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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23045263/swj/2022-000003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帮扶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2/06/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零售)关于印发《“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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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统计局 2022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5号)文件精神,刺激和促进全市家电消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消费、稳经济、惠民生 二、活动名称、时间及参与范围 (一)活动名称:“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参与范围 1.参加企业:在临沂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且能开具正规发票的家电零售企业,按照自愿报名、县区推荐的方式,经市级公示后确定。 2.商品范围: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二)补贴标准 1.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400元优惠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600元优惠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700元优惠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三)出资金额 省财政出资1000万元、临沂市出资1060万元,其中市财政出资500万元,兰山区财政出资100万元,河东区财政出资50万元,罗庄区财政出资50万元,各县财政出资40万元,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共计出资2060万元。 (四)投放计划 1.400元消费券投放金额750万,1875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37.2%。 2.600元消费券投放金额750万,1250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37.2%。 3.700元消费券投放金额315万,450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15.6%。 4.100元以旧换新消费券投放金额245万,24500张,投放金额占投放总金额10%。 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适当调整消费券投放比例。 (五)领取方式 消费者在消费券活动商家处,使用云闪付APP扫描对应消费优惠券二维码领取优惠券。 (六)领取规则 1.消费券按照资金分配比例限时限额发放,不限制每人每天领取400元、600元、700元消费券的次数,领完为止。 2.不限制每人每天领取以旧换新100元消费券的次数,领完为止。 (七)使用规则 1.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领取消费券并使用“云闪付”核销。400元券消费满2000元可用,600元券消费满5000元可用,700元券消费满8000元可用,以旧换新购置新家电100元消费券满100元可用。活动期间每种面值消费券每笔消费只限使用一张消费券。严格落实“一人购置一件商品使用一张消费券,且提供发票,以旧换新购置新家电发票要备注回收字样”等政策规定。 2.用户参与活动商家线下消费时,若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其他优惠券叠加使用。 3.消费券有效期7天,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过期不补发,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使用,不可售卖。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全额退款或有效期内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八)备案资料 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各县区商务局提供以下资料,各县区商务局在7个工作日内统一汇总上报至市商务局进行备案。 1.新购置家电 ①家电销售发票:需上传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30日。 ②购置人身份证:复印人像面、国徽面。 ③交易记录:复印包含刷卡签购单及其他支付方式截图。 2.以旧换新购置家电 除以上材料外,需要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回收产品的基本信息,企业盖章的回收证明材料需与发票备注一致。市商务部门、县区商务部门和中国银联公司将对回收的旧家电进行现场查验,如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该销售企业此次的消费券补贴。 四、鼓励措施 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在政府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其他消费让利活动,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家电消费券发放金额,对6月份限额以上家电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且对全市贡献率前5的县区,将活动获得的省级奖励资金按比例给予奖励。 五、活动宣传 新闻宣传部门召开市级新闻发布会,组织本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消费券发放的相关政策,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扩大公众知晓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家电销售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银联商务山东分公司,通过官网、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自媒体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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