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临沂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市财政部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庄会兴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孙利华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兴龙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
史沛勇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负责人
主持人
张庆龙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科长
关于省政府第一、二、三批
“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落实情况
省政府印发第一、二、三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策落实,第一时间进行了分类梳理和任务分解,涉及我市的共245项,包含第一批163项、第二批60项、第三批22项。其中,财政牵头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的共145项,包含第一批98项、第二批36项、第三批11项。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抢抓政策机遇,加大对上争取,协同配套落实,积极助企纾困,有效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级财税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全力推动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加快落实减免税政策。1-5月份,全市累计减免税38.69亿元,其中,增值税减免15.9亿元,企业所得税减免9.3亿元,契税减免6.5亿元。二是积极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4月1日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以来至5月31日,全市已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7339户,退税60.13亿元,已远超去年全年的退税总量,居全省第4位。特别是第三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出台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助企纾困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六个行业的中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完成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目前已基本退付完毕,退付金额将超过13亿元。三是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1-5月份,累计缓缴税30.72亿元。四是扎实落实社保降费政策。截至5月底,全市新增社保降费缓费2.41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44亿元。第三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规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1年。目前,我市共有176户参保单位申请缓缴,涉及参保职工2.51万人,缓缴金额1168.04万元。五是对市城市规划区和小城镇规划区工业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免收配套费。1-5月份,共办理相关项目13个,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98万元。六是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为符合条件的781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052万元。
(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企业融资支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策,制定实施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2条融资担保支持措施,通过壮大资本实力、降低担保费率、加大风险补偿,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融资担保规模,截至5月底,市融资担保集团新增担保业务6708笔、金额31.9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市级应急转贷基金作用,积极帮助缓解企业资金周转难题,今年以来共为47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应急转贷服务59笔、金额5.28 亿元。二是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申请省级股权投资支持。目前已推荐山东临工、新明辉、帅克宠物等企业申报2022年度省级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涉及数字产业化等6个方向共28个项目,其中25个项目已通过初审。三是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引导用好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制度、科技增信评价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1-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撬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8600万元。四是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争取氢能产业发展奖补资金595万元,用于推动罗庄区氢能路运港智慧物流装备产业园项目。五是落实建筑企业晋升资质奖励政策。市财政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确定“老兵老兵(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建筑企业晋升资质奖励政策,并及时下达奖励资金1000万元。六是市级财政设立1.5亿元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采取“资金奖补”和“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技术改造,目前已拨付47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奖励、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奖励、工业设计奖励、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通报奖励等。
(三)扩大投资消费。一是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截至目前,共争取2022年专项债券额度178.73亿元,已发行到位146.62亿元,共支持132个项目,重点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水利等领域,有效拉动投资。二是加快实现雨污合流清零步伐。争取省级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奖补资金2503万元,下达至相关单位和县区。三是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争取落实省级资金117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培育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景区化村庄。四是促进汽车、家电消费。联合市商务局等部门印发了《“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汽车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目前已拨付汽车消费券补助资金2790万元、家电优惠券补助资金122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500万元,商务部门已分别发放509.6万元、917万元。五是安排文旅惠民消费季资金300万元,采取财政直补消费者、商家优惠折扣和企业参与支持等方式,对城乡居民和加盟的文旅企业经营消费给予补助。
(四)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在统筹整合用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项目和资金,助力我市乡村振兴。一是推动省级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建设。分别下达莒南县、费县省财政奖励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绿色发展。二是支持沂水县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强县”。下达省财政奖励1亿元,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设施装备建设。三是加大对森林、耕地保护力度。争取并下达林业改革发展奖补资金3610万元、耕地保护激励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和奖励各县区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
(五)兜牢社会民生事业。今年以来,受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叠加影响,全市各级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减收增支压力和异常突出的收支矛盾,克服困难,积极应对,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1-5月份,全市财政民生支出301.5亿元,增长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9%,结合省已出台的三批政策,积极争取有关民生项目和资金支持。一是加大清洁取暖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已争取2022年度省级清洁取暖补助4528万元,推动农村14.8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已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89万元,用于保障全市811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三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覆盖范围。争取省级补助资金38万元,用于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争取中央保障性租赁补贴资金337万元,用于兑付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四是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截至目前,已争取中央、省老旧小区改造补助2.42亿元,市级补助1500万元,支持全市297个老旧小区全面改造;争取中央、省棚户区改造补助5793万元,支持3442套棚改安置房建设。
关于下步落实措施
5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提出6个方面33项措施,其中有24项涉及财政政策。今年以来,省政府已经制定印发了三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扛起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在实施好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留抵退税进度,加强库款资金保障,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同时,要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二是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三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组织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国家核准的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内,将今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优先安排在建项目,优先选择前置审批手续完备、随时具备施工条件的优质项目。同时,按时保质保量组织上报发债前有关项目准备资料,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6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加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要求在8月底前将债券资金全部从项目实施单位支出到具体施工单位和原材物料供应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政府专项债券稳增长、稳投资的积极作用。
四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压实责任、综合施策、协同联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及时落地。充分运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保障民生补助资金直达受益对象。加大对财力薄弱县区的帮扶力度,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稳定经济大盘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助力全市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稳定经济运行、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就业民生贡献财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积极扩大市场需求,国家、省出台了促进汽车、家电消费的很多政策,请问市财政局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负责人史沛勇:
汽车、家电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是扩大内需、稳定消费的重点。近期,国家、省先后出台促进汽车、家电消费若干政策,市财政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支持促消费政策落地生根。
一方面,加强政策引领。配合市商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汽车、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等系列促消费政策文件,在省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我市消费券执行标准、使用规则、活动方式等。其中,对在市内购置家庭乘用车、商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依据购置费用分档发放2000-6000元消费券,对在市内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0元消费券;对6月份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且对全市贡献前三位的县区,分别给予500万元奖励。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根据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分档发放立减400-700元的优惠券,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商务、工信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报纸、网站多种形式和途径,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更多消费者和企业参与到促消费活动中。
另一方面,加强资金支持。根据省、市出台的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要求,市财政积极对接省厅,上下联动,积极筹措消费券补助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筹措并拨付市商务局消费券补助资金4010万元,其中,汽车消费券补助资金2790万元、家电优惠券补助资金1220万元,已分别发放消费券509.6万元、917万元。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相关标准,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确保实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