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由县级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制定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任务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一般由相应的管养单位负责,县道无特殊情况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乡村道无特殊情况由乡镇政府实施,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