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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有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六类困难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具有上述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行救助。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上述救助对象类别给予相应救助。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四类人员的身份认定,由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两类人员的监测和身份认定,民政部门会同医保等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身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