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监管方式上看,与传统的市场巡查相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解决了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可以有效防范权力寻租,营造了宽松、公平的市场环境。
第二,从检查频次上看,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严格控制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设置抽查比例上限,防止检查过多。而且,现在实施部门联合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个部门统一行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解决了多头重复检查的问题,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
第三,从抽查结果应用上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均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实现了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抽查检查结果正常的企业,积累了企业信用,收获信用红利,推动实现“守法者一路绿灯,违法者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