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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下一步还将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发挥牵头职能,围绕法制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投资者关注事项等工作,做到“三加强三促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金融纠纷源头管控,促进纠纷化小化早。加强与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仲裁委信息共享、互通互动,定期通报金融纠纷化解工作情况和态势分析,让常态化信息共享成为推动金融纠纷化解的强大动力。深入开展中小投资者纠纷预防排查化解,从纠纷源头管控入手,对存在诸如有关合同文本、效力约定等易发纠纷问题,及时研判分析,指导金融机构管控纠纷的形成。8月上旬,召开由政府法律顾问、证券专家、高校教授参加的座谈会,就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行座谈讨论,听取意见建议。9月中旬,建立法律从业人员、政府法律顾问、仲裁员组成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顾问团,切实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加强上市公司规范提升,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全力配合省证监局和沪、深、北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高管人员“关键少数”监管等工作,切实提高辖区内上市公司质量。加大对创投基金、证券公司等支持力度,发挥其资源优势,帮助企业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发展主营主业,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合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中小投资者素质不断提升。联合证券公司,建立中小投资者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大对中小投资者的培训力度。2022年,至少举办四期培训班,力争培训1000人次左右。积极开展“三进”活动,深入开展“走进机构”“走进企业”“走进社区”等宣传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做好案例总结、成果转化工作,着力扩大保护中小投资者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增强投资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