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总体预案在体例上遵循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有关要求,以2015版市总体预案基本框架结构为基础,对主要内容进行了完善。共分八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以及响应分级等内容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应急预案体系,明确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市级层面的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工作机构以及县区组织指挥机制、现场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四部分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内容,着力细化工作步骤和措施。第五部分是资源保障,包括人力保障、财力保障、物资装备保障、科技支撑等内容。第六部分是责任与奖惩,规定了给与表彰或奖励、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进行规范。第八部分是附则,规定各级各部门的履职要求和文件生效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