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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5个部分,20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围绕全面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着眼于破除区域分割,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第二部分,完善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围绕大力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全面畅通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积极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提出落实增存挂钩机制,争取核补更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等。

第三部分,优化提高市场环境和质量。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深化“一业一证”、联合变更、简易注销等改革。

第四部分,加大高水平市场开放。围绕鼓励开放服务业市场、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开放服务业市场方面,鼓励社会办医举办养老、康复、医养结合等社会急需专业的医疗机构等。在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探索“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融合发展模式等。

第五部分,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围绕全面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大力维护市场安全稳定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监管方面,加大“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力度。在维护市场安全稳定方面,提出制定临沂市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