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编制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聘请省工程咨询院,会同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高质量编制《临沂革命老区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集思广益、广泛论证,在门户网站公开征集社会意见,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论证,多轮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赴县区开展实地调研,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起草了规划初稿。2022年5月份,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完善后,再次征求了县区、部门意见建议,形成了提交市委市政府会议审议研究的送审稿。《规划》分别于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9月5日印发实施,形成支持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有力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