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发布平台 >> 政策问答平台
申请产权分割的项目,须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办理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建设规模。项目占地要达到50亩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2)自持比例。建设单位自持标准厂房面积不低于标准厂房总面积的20%,出让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新型产业用地在出让时约定的自持比例为50%。

(3)登记情况。分割前,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须符合“工业姓工”的用途属性,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