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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承储企业,检查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地方储备粮收购、年度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等情况;
(三)调阅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
(四)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查封、扣押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
(六)查封、扣押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
(七)查封违法从事地方储备粮储存活动的场所。